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一份给员工是属于合法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该给交社保吗?如果该,员工该如何维权?
煤矿的问题比较复杂。主要是里面可能涉及到第三方承包商或其他因素,很麻烦。
你1988年进矿的时候是什么身份?是农民轮换工?还是仅仅是临时工?
农民轮换工的话,转正前不给你参加社会保险是没问题的。
如果仅仅是临时工,就要考虑1992年(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时)之后你是不是跟联采干过,是不是跟劳务公司签过合同。如果这两种情况有一种,那这个阶段你问煤矿要社保待遇没有依据了。
如果你从1988年进矿后一直都是临时工身份,没有跟联采等第三方公司签过合同,那煤矿才应该给你交这期间的社保。
维权途径很简单。先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不行的话再去劳动仲裁。不过现在很多地方的劳动仲裁已经不受理社会保险交不交的问题了。去劳动监察肯定不会错。途径就这两种,但是操作起来估计会很复杂。主要是涉及身份问题。如果不存在身份问题,劳动监察就可以解决,如果存在身份问题,认命吧。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明确交社保跟签劳动合同是两个概念,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为主体必须的,而交社保则是你为主体,你有想交和不想交的权利,所以当你进公司时要首先询问有没有社保,因为交社保和不缴社保的工资是不一样的,而不交社保的情况只有小型个体单位存在,一般大的公司都是正规的缴纳社保而且都是在合同中有所体现。所以答案就是如果公司是给缴纳社保而没交,你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诸法律,而不给你交社保的小单位,你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像这样没有保障性的单位不去也罢!如果你选择去在工资上就要有要求以便自己缴纳社保。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签名,另外,公司规章制度也没员工签字,法院能不能认可企业证据?
劳动合同劳动者未签名肯定是无效的。你如果已经在单位工作并按月领取报酬,只是没有劳动合同,那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另外,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需要每一个员工签名同意,只要是通过了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并经过与会者三分之二人举手通过就是合法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HR与普通员工能获得一样的赔偿吗?
这个问题要根据你的工作内容来区分。因为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可能有很多个HR,不是所有的HR都负责签订和保管劳动合同的。
一、如果你的工作内容就是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保管劳动合同,或者你有接触劳动合同相关资料的权限。分两种情况:
1、公司与所有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这个就不是你HR的责任了,这是公司本来就没有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如果能证明公司是这种情况,那么HR一样能获得赔偿。
2、如果公司与其他人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作为负责合同的HR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种情况会认为是HR自身的问题,而不予支持。
二、如果你的工作内容或权限与合同等不相关,也就是你能证明你根据就不负责劳动合同的任何事务。也无法接触到劳动合同相关资料。
1、如果公司的确是没有签,HR一样能获得赔偿。
2、如果公司说签了,或者公司有你在合同签收表上的签字,而且其他同事都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完全可以说是你的劳动合同丢失,但的确有你对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那这种情况估计就没有补偿,但不好说,具体要看劳动部门去确定。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hr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其中,招聘模块的员工招聘,面试录用,办理入职,试用期考核,劳动合同的协商签订,都是属于hr的本职工作范围。
身为用人单位hr,如果连自己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工作失职,就是恶意不签,仲裁庭或法院是不会支持赔偿金主张的。
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责任是用人单位。因为,现实中确实有个别用人单位尤其是老板,不知道是法盲,还是出于什么考虑,公然违法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hr提醒存在的法律风险,但就是拒绝和员工签劳动合同。
说一下自己的观点吧!
首先,作为HR,自己的事情都没有办好,我不认为你这是先人后己,不能维护自己的职业素养,你这大概是咎由自取,作茧自缚!失职失责,害人先害己!
第二,从法律公正的角度,你还是有机会,补偿回自己的损失。作为HR这个岗位给你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可以掌握到别人所没有的证据!充分利用好吧!
第三,无论是干什么岗位,一定要有职业信仰,一定要有专业精神。这真的不是一句空话,专业素质是你的立身之本,职业信仰,是你的精神支柱。有了这些,你要助人才能够,首先自助!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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