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工伤旧伤复发

法律观点 2025-07-26 10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如何认定工伤旧伤复发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如何认定工伤旧伤复发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工伤旧伤复发如何鉴定?
  2. 员工自己原有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工伤旧伤复发如何鉴定?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对于一些突如其来的死亡,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家属朋友,我们也是有义务将当事人的死亡原因彻底的查清,还原当事人的死亡过程,不让他们平白无故的死亡,因为对于逝者来说,我们对于他最后的接触也就只有人死后的匆匆一面了。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5、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6、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员工自己原有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如果应为工作导致旧伤复发,复发的伤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如何认定工伤旧伤复发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