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找谁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法官会问哪几个问题?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可能会提出以下一些问题:
1. 是否有书面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的原因是什么?
2. 对方是否出庭应诉?如果没有在交易过程中表明自己的身份,法官会问如何证明对方就是合同的另一方?
3. 如果有合同,何时何地签署的?
4. 如果是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合同是否有盖章?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合同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等条款?
5. 卖家是如何交货的?是自己发货还是通过物流运输?还是买家自提?数量和金额是多少?
6. 是否有发货单?发货单上签字的是谁?如果没有签字,是否有将发货单发送给对方?没有发货单的话,是否有其他证据,比如微信的沟通记录,证明自己的发货情况?
7. 是否有对账单?对账单的情况与发货单基本一致。
8. 如何付款的?付了几次?何时付款?总共付了多少钱?是转账还是现金支付?
9. 是否有开发票?开了几次?总共的开票金额是多少?
10. 对于纠纷的原因,双方是否有协商过?协商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问题都是法官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时可能会问到的,但具体的问题可能会因具体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受理。出卖人与买受人因买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向被告送到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案件已经进入人民法院审理阶段。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您好,我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王双律师,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1、如果没有法院没有出调解书、没有结案。您可以要求再次开庭。
2、再次开庭,就是您不同意之前的调解结果,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
3、您现在应该积极与原告(厂家)协商,争取让其撤回对您的起诉。同时您应该收集证据,证明您当时在合同上签名是代表公司的意志,不是您本人的意思表示,该笔欠款与您本人无关。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找谁处理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