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有两份就可以不给劳动者了吗

法律观点 2025-08-0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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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把其中的一份给劳动者,这份合同是否生效?
  2. 工作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自动离职?

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把其中的一份给劳动者,这份合同是否生效?

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构成了劳动关系之后 ,自用工之日起就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所造成的损害,都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条款里写的清楚明白,要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份,但很企业,依然无视法律,不将合同交付给劳动者。

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都是让劳动者先按手印,然后告诉他们:等单位统一盖过章之后,再给你们一份。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两种情况来回答,一种是合同生效;另一种是合同无效,但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一、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合法有效,只是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一份进行保存。

这个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单位没有给的原因:

一是劳动合同没有完全遵守法律法规,企业为了避免劳动者过分清楚的知道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会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

二是有些员工多事,总是拿劳动合同的内容来说事,压制单位,使单位的工作不好开展,单位索性不把劳动合同给他们。

虽然劳动者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但这个合同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劳动者想拿回合同,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索取,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一般情况下,你只要去要,或者说向劳动部门反映,单位都给了。

即使不给,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也说的清楚明白: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单位承担责任。

二、只有劳动者签字,单位并没有盖章,属于无效合同,只有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纯属于单位耍赖,故意坑害劳动者,想要逃避责任。

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都是要保留证据,如工资卡、花名册、招工表、工资条、工作证、餐卡、门禁卡、工装、考勤表等,以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条,证明自己与

事实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合法性、复杂性、隐匿性等特点,无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就视为双方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这两种情况,不管从哪方面说,都是单位违规在先,劳动者可以搜集充分的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向上级劳动部门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吧,其实题主你说的不够清楚,所以下面的回答,其实都没回答到点子上,你说的问题应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公司说和你签合同,然后你去签字了,但是公司说你先签字,然后公司统一盖章,所以你交出去的是没有公司公章的合同,公司拿走了,然后杳无音讯,也没给你一份。

这种情况,肯定是无效的,因为没有甲方,也就是公司的盖章,无效,有些公司会这么干,因为他在想,你如果和公司有什么纠纷的话,两份合同都在他们手里,他们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里面添加对他们有利的内容。

这种情况你要做的就是过两天就询问一下,你的合同是否签好了,要求公司给你一分,全程录音或者录像,作为凭证,以后如果打官司也有用。

第二种:就是公司也盖章了,但是两份都不给你,那这种情况合同是有效的。

特别说明:第一种情况是很多无良企业的做大,你要做的就是,空白合同一定不能签,合同有附和劳动合同必备的内容。你才能签字。合同后面通常有一个补充条款,下面是横线,添加手写内容的,你一定要用特别大的衣字,充满了那几条线的大字写上此处无内容,或者写上此处无内容,添加内容无效。以防被公司添加内容,如果你是辞职的时候去要劳动合同,公司也能给的话,你一定要看好。到底有没有公司盖章,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把两份合同全部要回来,公司不给的话你就报警,就说有人抢你刚签完字的合同,当然你知道人事放在哪里就直接指哪里,通常警察会让公司打开柜子之类的查看,你这时候咬死了合同公司没盖章,没有形成合同,所以你签了字的,属于私人物品,把合同那走,然后你就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了。

明确答案:劳动合同已生效,但不代表存在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诺成性合同自合同双法达成签订合同的合意时生效,一般指双方签字即生效。

其次,劳动合同一般会约定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因此,当约定的条件(双方签字)成时,合同就成立并生效。

再次,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一份不属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影响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拿到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的方式维权。

最后,劳动合同生效不代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双方确定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签字后劳动合同就生效了,但自劳动者入职当天双方才开始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签字生效,一般在合同的最后有对合同的说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但在劳动合同实际当中,不少往往是员工签了字就被用人单位收走了。

合同虽然不在手,法律的效力是存在的,而且用人单位又不敢否认这份合同,因为否认了等于没签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至于合同签了之后被收走,是因为和合同里面的条款有关系,基本上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来履行责任。

在我认知里面,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的操作是一式三份,第三份是由监督部门管理的,在实际当中劳动者不用担心劳动合同的问题,但是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的条款,要明确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为什么签了就被收走?

前段时间我还在某个外卖平台做骑手的时候就和承包商签订了劳动合同,站长明说签订合同是装样子的,是为了应付平台的要求签订的,说到底,纯粹是浪费纸张。

形式主义害死人,有时候又必须走一个过场,劳动合同一签订就被当场收走,除了装样子就是装样子,没有别的用处,合同本身就是一个范本,甚至里面有违反劳动法的条款。

可以肯定的是被收走了劳动合同,十之八九有问题,基本可以肯定的是用人单位不会按合同履行责任,签订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或者监督部门来做的。

劳动合同被收走没关系的

劳动关系的确认有合同就是一目了然,没有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并不影响劳动仲裁或者劳动权益的维权发起,只是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时候需要主张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工牌、工服、工资条等等,劳动关系确认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

事实上在我看来,用人单位收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掩耳盗铃区别不大,完全是一种自欺其人的行为。劳动者很简单往劳动监察大队跑一趟,用人单位就会乖乖的把劳动合同交出来,因为用人单位承认没签劳动合同的代价实在太大。

对于签订后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收走,不要过多的担心,记住一条“没签劳动合同工资双倍支付”,维权的时候往这条上靠,用人单位马上会把劳动合同拿出来举证。


收走的劳动合同最聪明的劳动者大有作用

前面说了,被当场收走的劳动合同基本是有问题的,要么就是不符合劳动法规,要么就是合同当中的条款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种情况对于聪明的劳动者是大有作用的,在维权的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和收获。

不要想着劳动合同才能证明劳动关系,当提出劳动维权的时候因为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收走,在诉求的时候就要说“没签劳动合同”,等到用人单位拿出劳动合同来的时候,劳动者就要就着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责任,那个时候用人单位是有苦说不出,只能捏着鼻子承认。

至于担心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收走后会进行篡改那是没必要的,因为有你签字存在,同样在劳动仲裁或者法院审理的时候该不承认的坚决不承认,因为合同签订之后就被用人单位收走了,用人单位有做手脚的机会和动机,可以做“有罪推断”。在我看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当场收走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百害而一无益,往往会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员工在单位里签两份合同,可是都放在单位里,员工手里并不存有合同,企业这么做肯定是违法的。尽管如此,员工若要维权,确实是有麻烦的。为何企业要扣留员工的合同?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毫无疑问企业这样做的目,应值得人们揣摩。还有一些企业与员工签合同,都是员工先签字,无实际内容,后有企业专人处理,这些合同员工知情的并不多,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工作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自动离职?

工作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签法律上已默认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何要自动离职呢?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应该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公司要求,公司执意不签的,员工可以自入职次月起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必要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如果是要自动离职那等于自己放弃了自己应得的权益,再说不签合同和自动离职没什么关系,双方不是因果关系。

如果想自动离职的话,直接走就行了,不必考虑有没有签订合同,当然这样做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一般不建议这么做,自动离职也等于你放弃了应得的工资。

所以,你的这种情况建议不要自动离职,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离职。

我是阿凯律师,欢迎关注阿凯说劳动法,了解更多劳动法知识。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未与劳动者建立订立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持续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同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属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因此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要离职的话可以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那你清楚了吗?如果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点击关注。

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上诉要求二倍的工资补偿。员工可以自动离职放弃上诉,还可以收集事实工作证据,申请仲裁要求补偿二倍工资被迫离职。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不仅可以直接申请离职,还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虽然劳动法规定以上三种情况劳动者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很多情况并不局限于以上三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以“公司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保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工作一年了,公司都没有和你签合同,按劳动法你是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但如果你想离职,可以要求公司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你在申请离职的时候离职理由一定要写“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按双倍工资发放,即额外赔偿你入职第二个月到离职这段时间的工资。例如你一个月工资10000块,工作一年共12个月,你可以要求赔偿金额=11*10000=110000元。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上面这个贵阳市要求的资料,每个地方的要的材料可能不同,但是差别不会太大,你可以向你们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所需的资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我是@HR花间隐虎 专注职场经验、知识分享,关注我,帮你解答职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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