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鉴定工伤
请问一下:拿到工伤认定书等材料后应该如何去做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做?
拿到工伤认定书等材料后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保部门咨询伤情是否达到做劳动能力鉴定的级别,如果达到了可以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份;《伤病职工劳动力鉴定申请表 》一式三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4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有医院的章。
12333怎样查询工伤鉴定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无法在网上查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如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 人社局对工伤申请作出认定之后,会把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社保局。查询认定办理进度可直接咨询人社局承办科室。
员工可以直接到人社局劳动课进行咨询,也可以直接拨打12333进行咨询工伤认定情况。而结果一定需要在认定完毕之后才可以知晓,到时候会通知员工领取或者邮寄给员工或者员工的委托人。
先工伤确认,病情稳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的话《工伤保险条例》,你所在地区可能也有地方性规定,在人社局网站可以查到或者打12333查询
去网上查询当地人社厅官网,按流程走就是了。如果不会,官网也都有办公室联系电话,虽然说有可能打不通,但也可以试试。按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若本人没有收到书面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可以到原用人单位或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查询结果。
12333通常不提供结果查询,因为电话不确定是否当事人,这涉及当事人隐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如何查询工伤鉴定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的查询有以下办法:
1、一般而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如果是向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的,可以联系社保局查询。
3、如果是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的工伤鉴定,直接联系鉴定机构查询。
工伤职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情形的,医疗结束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在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相关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因此,查询工伤认定情况,一般可以直接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统筹地区一般为用人单位所在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由其工伤科办理。
我想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请问疫情防控期间,我该怎么申请?
目前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分四种渠道。
渠道一:(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在任何网办渠道中的“工伤一件事联办”模块申请的工伤认定-办理伤残鉴定业务,在“待提交”下有一条待办事项,可直接点击办理。
渠道二:(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打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登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预申报”模块,可按提示要求办理。
渠道三:(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下载“爱山东·烟台一手通”软件—人社专区—社会保险—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预申报(首次使用需认证),可按提示要求办理。
渠道四:到人社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办理,此处可提供人工帮办或代办服务。可以自主办理的,由自助区引导员提供帮办服务;不能自主办理的,由自助区引导员提供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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