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我是农村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后老人分家分给我们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就不提了,房子也好,婚前婚后也罢,最重要的是确定房子真正的归属权是谁的,才能确定这个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跟房屋产权是分开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对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归个人,如果在农村买卖房屋的话,如果不是本地户口,购买的也只是房屋,房屋损坏可以修葺,但不能推倒重盖,也就是说当房子倒了之后,宅基地还是归原来的所有人或村集体收回。
当我们想要判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就要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一、宅基地的归属是谁?如果是在村集体登记的人还是父母,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老人的, 如果老人的户口没有发生变动,那么理论上这个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屋的建造人和修葺人是谁?这个说法不一,得具体分析,一般在农村确定房屋产权时,主要是看建造人是谁,如果是人家父母,那么这个房子其实也不算夫妻财产。
三、宅基地跟房屋是否确权?这是决定性因素,早几年国家开始对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当房屋确权时,因为农村对个人拥有的宅基地数量、户口等方面进行了限制,如果确权后在夫妻二人任何一人名下或者二人名下,那么这就是属于夫妻财产。不过实际情况要比这个复杂的多,一切还是要以当地政策为主,我说的都是根据过往案例总结的一些经验,仅供参考。
此外,如果宅基地、房屋产权确权之后都还在老人名下,又是婚后给与两人居住,如果过户了到夫妻二人名下,那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里有明确的规定,虽然是无偿过户,但算是赠予。但如果没有过户,且不能提供实质性的证据证明这是老人赠予夫妻二人的财产,只是暂借居住,那么这可能就不能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了。
我个人建议还是先了解下实际情况,比如房屋产权归属、宅基地归属等,之后找了律师咨询下,咨询费也没多少钱,总比我说的要具有权威性。
老公将婚后共同财产全部给公婆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婆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权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婚当天夫妻双方各自亲友出的礼金,算是共同财产吗?
我觉得才四个月,磨合期还没过呢,还不如先好好想想怎么解决两人相处的僵局。
很多时候离婚了未必是解脱,而是走进另一个尴尬局面。 夫妻好好包容、相互扶持,多看对方的优点,多检讨一下自己的过失,慢慢会度过磨合期的。同甘共苦中体现真感情。 曾有过各收的礼金归各管。男方收的归男方,女方收的归女方。财产上多协商吧,多点少点有时候未必是损失,损失大的是争吵过程中自己的伤痛。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