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动投案,才算是自首

法律观点 2025-08-11 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自动投案,才算是自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自动投案行为发生在嫌疑人被办案机关控制之后的,是否成立自首?

自动投案行为发生在嫌疑人被办案机关控制之后的,是否成立自首?

关于如何认定自首,有刑法和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还是比较复杂的,现在只针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解释。

刑法第67条对自首有规定,具体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从这个条文字面理解来看,构成自首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主动投案,另外一个是如实供述罪行。提问的问题其实就是在问如何理解自首的构成要件即何为主动投案。

大部分的主动投案都是常规的表现情形,即自愿的主动前往有关部门接受调查,但是往往还存在一些变种。比如说上文提到情形,往往一些人员由于行迹可疑,可能会遭到公安人员的排查,虽然说此时没有掌握涉嫌犯罪的证据或者线索,但是往往公安机关的人员也会将其口头传唤至指定地点接受调查。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员形式上肯定是被动归案了,那么有没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对自动投案做了详细的解释,具体为“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依据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有些情况下,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怀疑,但是尚未掌握相关确实证据,还没有被刑事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他的归案方式看似是被动的,但是只要其在尚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能够主动交代他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也是能够认定为自首的。

故对于上面这个问题,只能说在部分情形下,在以被动形式归案够后仍然能够被认定为自首。

谢谢邀请!

自动投案是自动投案,自首是自首,不能等同。只有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才能认定为自首。


关于“自首”根据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当然,如果你已经被民警实际控制,或者被群众抓获,这个是不构成投案的。你都被抓了,还怎么自首?

那要看办案机关因为什么控制他,如果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他的及其同伙的犯罪事实,那他如实供述作案经过叫坦白不叫自首。如果被控制期间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主动检举揭发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他人的犯罪事实,叫立功。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如何自动投案,才算是自首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