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025
- 如果是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理财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社保和商业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跟妻子准备离婚,妻子的360万车祸赔偿款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如果是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保险通常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所购买的个人资产。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或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婚前购买的保险通常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后对该保险进行了共同支付或合作管理,这可能会改变其性质,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法律和保险合同来进行具体分析。
理财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妻子买的理财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用婚内财产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一方(通常为投保人)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离婚后继续缴纳保费或者变现保单现金价值,并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作为分割折价。
夫妻离婚时,对于保险的分配:
夫妻互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分别为夫妻两人)
- 如果办理退保,退保后所领的钱对半分配
- 如果要继续维持原有的保单,可以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人变更,把投保人改成自己本人(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改为同一个人),但是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给原投保人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举个例子:保单A,原来投保人是张先生,被保险人是林女士,如果他们办理离婚时,要维持A保单,可以到保险公司把投保人变更成林女士,办理离婚的时候保单A的现金价值为3万,林女士需要支付1.5万给张先生
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同一个人
- 如果办理退保,退保后所领的钱对半分配
- 如果要维持原有的保单,投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给对方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保险不用分割呢?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其中提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其原文内容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
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想通过保险来保全自己部分资产,建议投保人是自己,被保人选择孩子(双方有共同的抚养责任),这样发生离婚,这笔钱很大程度被保全了。
夫妻间一方购买了保险,发生离婚,要强平保险保费是比较困难的,要出具比较多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才会授权处理。(前提一方知道,在哪间保险公司投保)
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这里就不罗列婚姻法第七和十八条的具体条款了。理财保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婚前一方作为投保人,且已交完费,视为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投保,但未交完费,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保费,则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存了一笔钱在银行,婚后这张卡里没有新增其它存款,即没有流出流进资金,没有做任何投资操作,只是拿其孳息或卡里的钱交保费,这样的理财保险还是一方财产。但这种情况比较难执行,毕竟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婚后个人财产容易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获得的赠予,如果赠予协议有明确指定为给一方,跟另一方无关(这点很重要),那一方获得这笔资金(该笔资金的卡最好为一张新开银行卡)后用于购买理财保险,则为一方个人财产。
4,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的理财险,保费不管是否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交完,婚后父母将已交完保费的理财保险投保人改为子女,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所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是要看情况。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社保和商业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社保和商业保险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1、夫妻一方购买社保到退休后,每月领取的退休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购买的商业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受到法律支持。
社会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本人。
商业保险如果有指定受益人的话,归受益人所有。
生存类保险被保险人就是受益人。
死亡类保险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分先后。
即便配偶是唯一指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是因为受益人的主观行为,或者不作为而身故的话也是不赔付的。
如果退保的话是退还给投保人(交钱的),所以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实践经验,直接通俗的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按照目前的婚姻法有关规定,那么如果是在婚后的这个社保,这个养老保险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如果婚后的这种商业保险呢?那么商业保险有一种是人身类型的保险,一般如果是有现金价值的话,那么这个现金价值是可以要求分割,那么如果是保险继续有效的话,那么在婚姻期间内已经缴纳的保险费金额也是可以主张补偿的。
还有一种投资理财型的保险,那么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按照查明的事实,对当时的那个保险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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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则这些费用属于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如果工伤赔偿是一次性支付的抚恤金、补助金、救助金等,则这些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因此,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跟妻子准备离婚,妻子的360万车祸赔偿款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人都是天生会评判他人的过失。不得不说人性都是自私的,大难临头各自飞,毕竟夫妻一场,一场车祸双方都有损失。女方从高层职员沦为身体残疾的闲置人员,以后的生活可能会比较艰难需要人照顾,此时男方要是有责任担当一点主动提出要照顾妻子的余生,夫妻双方商议拿赔偿款一部分开个零售店,男方既有固定收入又可照顾妻子足矣维持下半生。可惜,结果都是相悖的,男方应该男人一点,女方也应该明白自己身体残疾后带来的诸多不便,男方的离开也是致命一击,女方让男方净身出户也是情有可原。
作为一个男人,能提出这样的问题。,
我也确实挺佩服你的,哥们。
你真给男人丢脸,连最起码的一丁点的绅士风度,你都没有的。
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你们的生活状况是这样的:
1。结婚,你没出一分钱,等于是就对了一个人上阵。
婚后,你们住在岳父母家里,
有一辆车,应该是妻子买的,不然像你对钱财这么斤斤计较的一个人,
怎么可能允许车子登记在妻子名下。
人家是空手套白狼,你是空手娶妻,厉害。
2.妻子工资比较你,工作比较好。家庭经济条件比你好,
这很可能是你选择她做妻子的理由,
假如没有这些附加条件,可以说,你是绝对不会选择她做你老婆的。
3。她出了车祸,虽然生活可以自理,
但赚钱比以前少了,算是个残疾人,
在 某些方面可能需要你的帮助,所以你干脆利索,
一不做二不休的,想离婚。,这可以理解,毕竟,渣男嘛。
4.离婚当然没问题,但你再一次颠覆我的三观的是,
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
婚还没离,你就在想,怎么更多的争取到财产,
以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再娶。
5.哥们,不知道你相不相信因果报应,
你就不怕你得到钱以后再娶一个老婆,
万一哪天你残废了,你未来的老婆拿着你的残废补贴的钱跑 了,
试想一下,你会是哪个心情?
一个女人,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选择了你,
并且,在家庭关系里面,付出应该一直都比你多,
而你,在她最难的时候,想的不是怎么去照顾她,
却是落井下石,
真的佩服你能想,能做,让我见识了人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
但凡你还有一点点良心的话,、就放过这个女人把,
尽早离婚,离开她。拿着你应得的钱,滚蛋。
不能,我只想说两方面!
第一:从婚姻法上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受到伤害方个人支配,你无权要求分割,看明白了吗?你妻子说了算,你听她的净身出户就行了!大老爷们,没有一点度量!
第二:从道德方面来说,不管你什么学历,出于什么目的,当初你们在一起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钱吗?
现在妻子出了车祸,你就想着怎么分妻子的赔偿款,怎么甩掉这个累赘,怎样去过更好的生活,怎样买房子,娶漂亮媳妇,你羞不羞愧啊?你有想过今后你的妻子怎么生活吗?你的孩子怎么生活?你怎么才能把他们照顾的更好,让他们过得更幸福,你想过吗?这才是为人丈夫该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的幸福考虑!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钱,不能给你一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啊!
在妻子最困难的时候提出离婚就已经不道德了,还想要妻子的车祸赔偿款?简直是无耻啊!
不过这位可能要失望了,法律中有相关规定的,车祸赔偿款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属于你妻子,想离婚,你可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
也幸好法律有明确规定,不然还真便宜了像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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