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8-2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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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句话对吗?

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句话对吗?

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如国家机关等),双方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但是,行政诉讼中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不相等的,最典型的体现就是双方举证责任的不对等:被告(如国家机关)负有证明自己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义务,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则法院就会判决被告(如国家机关)败诉;相对而言,原告(即行政相对人)只负担较轻的推进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就是有明确的被告、有初步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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