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补偿
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仲裁时要多少赔偿合适?
你好,你在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你没有什么工作问题,那么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
不过,由于你还处于试用期,也就是说你在这个公司干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所以即便公司支付你赔偿金,也没有多少。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赔偿规定,员工在一个公司里面干的时间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所以,你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拿1个月的工资赔偿。
至于具体能拿多少钱,这个很简单,你这几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多少,你的赔偿金就是多少,差不离的。如果你这几个月有加班费,那么把加班费除去,就是赔偿金的数额。
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有思想准备,因为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不好拿,你必须通过维权才能获得赔偿。但维权可能耗费你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你本身应得的赔偿金又很少(仅1个月工资),你得算笔账,看维权耽搁的时间和精力是否划算。如果你坚定要拿到赔偿,那么就果断维权,如果你有顾虑,干脆放弃那点赔偿金,有这个精力去耗还不如干点其他的工作。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国企转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内容进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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