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观点 2025-07-04 1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汇总:
  1.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算杀生?
  2. 车祸受害一方家属没钱治疗导致死亡,死亡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算杀生?

肯定不是,不但不是,可能还有一点功德。因为他们并不是出于故意的目的去让医疗事故发生的,所以肯定算不上是杀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果情况严重,他们也努力了,但是结果是他们不能掌控的。所以替他们不但没有杀生,可能还有一点功德。

我为什么说只有一点呢?因为他们拿了工资的,而且工资很高(我并不是仇富)。所以既然是打工,那必须遵守:没钱不治,死了是他自己的命。所以算是一场交易,既然是交易,何来的功德?当然生命肯定比钱重要,所以哪怕是拿了工资但是只要做了拯救生命的事情,那就有一些功德的,哪怕结果是不好的。

当然还有一些医德高尚的人,这些人才是功德无量的人。如果只是恪尽职守的上班,也还是有一点功德的。如果不认真上班,收取病人家属红包,给病人多开药什么的,这根本就没有一个功德,甚至是负的。


车祸受害一方家属没钱治疗导致死亡,死亡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你好!我用专业的角度给你分享你这个事情。医院停止继续治疗,医院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交通事故出了车祸,啊!肇事司机也是有责任的。

为了更好地去解决这件事情。我认为你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个方面是尸体检验报告。

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交警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做尸体检验报告的。报告中会明确的说明人员死亡的原因。如果和交通事故有关系,肇事驾驶员将承担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的死亡和医院的治疗有关系,医院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点你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医政部门反映情况。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卫生局的医政科会安排医院和你进行协商处理的。

第二个方面,社会救助基金。

我们国家的救援机制还是相对完善的。现在当普通老百姓发生交通事故,在救援治疗过程中没钱的情况下,可以启动救助基金。我希望当事人应该清楚相关的国家政策。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请民政部门进行帮助。


我举一个例子。很多年前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的案件。当事人是一个年轻小伙儿,骑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相撞事故。在医院进行检查的时候,由于是年轻人他没有感觉到浑身哪里不舒服,只是在留院观察。当天夜里的三点左右。也就是发生交通事故12个小时以后,内脏大出血没有抢救过来。关于民事赔偿这一块儿。医院出了一部分。小车司机出了一部分。交警队在责任认定的时候,是按照死亡交通事故处理的。

希望我这个例子对你有所帮助。在这个案子里面有关键的一点,就是医院在前期的检查的时候,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你的案子里面有关键的一点医院停止治疗造成死亡。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医院作为专业的机构,应该明白停药后可能所带来的后果。关于这方面的赔偿,我希望你和当地的卫生局进行沟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能在抢救上暂时拿不出来钱。现在目前所有的医院。都开通了绿色通道把抢救病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并不是说你拿不出钱,医院就不进行抢救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

希望我的回答。让你能更好的处理好这个案子。如果有说的不到之处。希望朋友们可以在留言区留言。谢谢!

这个结果肯定和肇事司机有关的,但法律没有规定,肇事司机要垫付全部医药费,肇事司机一般会在垫付抢救费用之后,等待司法程序,法院判多少,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够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受害方死亡,和肇事司机的交通肇事责任有直接关系。但因为没有钱抢救而死亡,和肇事司机没有法律关系,如果正常买了商业保险,医院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抢救,那医院要负担相当大的民事责任的,保险公司也要付连带责任。实际操作中,医院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的,从医院的角度来说,交通肇事伤者,基本上都是有人买单的优质资产,医院基本上什么贵给你用什么,尽量提供最好的治疗手段。因为这不会形成坏账,而是盈利点。从肇事司机来说,如果经济上非常宽裕,她可能会垫付全部抢救费用,这对他以后的量刑是非常有帮助的,但她垫付的全部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所以可能是拿不回来的。没经过保险公司审核的费用,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因为这容易造成骗保问题。对于大部分经济一般的人,基本不会再增加垫付费用了,因为刚开始垫付一两万元,在法律上认为是积极协助抢救伤者了。所以最后如果伤者死亡,那肯定是肇事者负最后责任。只要是正规医院,不存在不抢救的问题,如果你觉得医院没有尽到力,那受害者家属基本上也处在一个举证不能的地位。如果被送到一个黑医院,而黑医院因为钱不抢救,而导致伤者死亡,那黑医院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和相当大的民事责任,具体要由司法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