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会出逮捕书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间取决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呈请批准逮捕书,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从被抓的那天算起吗?
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先刑事拘留了又下了逮捕通知书下一步是不是法院?
不是,逮捕后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案件才进入人民法院审理。
1、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2、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3、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4、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每次公安机关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限均可延长半个月;
5、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必须转成逮捕?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0天,如果需要继续拘留,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并且每次延长不得超过30天,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拘留期限到期,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逮捕,则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拘留人有犯罪嫌疑时,必须将其逮捕。因此,刑事拘留最多可以延长180天,如180天内不能逮捕,则必须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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