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试题(工伤试题与答案)

法律观点 2025-07-05 1
工伤试题与答案解析:
  1. 怎么看待海南省海口市琼山中学教师通宵改试卷猝死家中,其妻申请工伤获法院支持?

怎么看待海南省海口市琼山中学教师通宵改试卷猝死家中,其妻申请工伤获法院支持?

工伤认定依据条例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社保未认定基於不是工作时间内,法院认定基於是延续工作性质。一个是依法条认定,一个是法诉认定,最终依法判认定!

好老师24小时都在忙着工作,尤其班主任,手机24小时都得开着,怕学生有事找,很辛苦!但是个别老师连课都不备,学生作业也是应付检查,周末麻将局多,忙着备二胎,啥都有,不是上课时间还在泡茶...

为法院点赞。

猝死是因为教师通宵改卷疲劳过度所致,等同加班,只不过是在家里加班,理应算工伤。

这也说明我们老师太辛苦,不是一些人认为的轻松,钱多。

不能仅仅止于工伤,当务之急是防止这样的悲剧发生,挽救老师,给老师松绑。

特别是高中教师,工作压力非常大,工作任务重。一些校长是学校里的土皇帝,为了追求升学率,肆意压榨老师,挤压老师的休息时间,不顾客观规律,蛮横推出无脑规定:诸如坐班,签到签退,周末补课,大肆开会,考试试卷不过夜,公开批评等等,教师生存状况堪忧,职业倦怠严重,教育事业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如何把校长的权力关到笼子里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心情沉痛,祈祷冯老师在天堂安息,但愿天堂没有通宵批改的试卷和几乎成为教师工作常态的默默加班!

此次工伤认定,一波三折,如果不是余俊杰的不懈坚持,也许,因加班而逝的冯老师会死不瞑目!

人社部门不认定为工伤,是出于其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但我认为这种理解,不过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没有看到法律条文里的人文内涵!对一位为工作加班而辞世的老师,只因他不是在学校加班,只因这个加班不是学校安排,就不予认定为工伤!

这一不予认定,会让无数的默默在为工作在家加班的人,仰天长叹,心痛至极,失望至极!

中院、高院、最高院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除了专业,还有法律内在的人文情怀!

这起案件,让我欣慰的是,我看到了冯老师所在学校的担当,说实话,我们的很多学校,实在太没有担当了,以至于,我对这种正常的担当,都心生感动!

这起案件,让我看到了法治的进步,同时也让我知道,法治的路,还很长!

这起案件,让我更多的想起了我的许许多多的同行。默默的加班,有的是自发的,有的是学校安排的,有的是学校的备课组、教研组等安排的,反正,在家加班,在教师来说,已经成为常态。

这种常态,让很多老师处于亚健康状态,这种状况,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了。

可是,即使是这样,又有多少人能给予教师理解和支持?社会对于教师的偏见,让教师心理承受了多少压力,这种心理上和工作上的双重压力,又向何人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同样使用于这个老师。一年以后,没有一个人还记得起该老师。

卖命干工的老师,本身就是不称职的老师。同意的工作,别人能轻松干完,你为什么干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