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员工主动离职会不会有经济补偿
我在富士康工作了10年,如今离职(自己离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这个问题我回答最合适了,因为我就是被公司忽悠成自离而没得到任何补偿!现在回想起来满满的都是套路。
我所任职的公司说出来大家都听过,就是最近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的华为,只不过我是做的生产部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工厂。华为的工厂基本都是劳务派遣,也就是第三方外包。
这里不得不说大厂也是心黑的很,哪有什么民族情怀之类的,人家只做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因为生产部门的员工基本都是派遣工,华为就会灵活的运用这个制度,每当订单比较多工作比较忙的时候就大量招人,而当这一波高峰期忙完之后就以公司和你没有劳动合同为借口把你退回派遣公司。
不得不说大厂的这一波操作真心够骚,而最近两年美国对华为的打压大家都有目共睹,在这里我确实站在华为这一边。去年底的时候华为因为业务量大减的原因需要进行大量裁员。
对于那些正式工,那都是直接和公司签了合同的,所以裁员的基本都是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被裁员工也是没有遗憾的离开。毕竟是拿到了大额补偿金,而我们这些工厂的普工就悲催了。
一是我们是基层员工,不像那些工程师程序员,被华为辞退之后还有别的小公司抢着要。普工就是没有技术的普通人,我在华为干了六七年,现在三十多岁了,再出去很难再找到工作。
最主要的是公司在劝退你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可恶嘴脸确实让人不舒服。按理说我们是派遣进来的,华为不用我们把我们退回派遣公司就行了,但华为不这么干,人事的一群人过来围住你劝你填写自离单。
刚开始我肯定是没同意的,心想华为管的也太宽了吧,你不用我直接把我退回就行了,我也不算华为的直接员工,干嘛这么婆婆妈妈的迂回穿插使心眼?我当时就和人事一群人说了,我还要工作的啊,你华为不要我我还要等着派遣公司把我安排到别的公司去呢。
最后部门主管和人事的商量了一下跟我们几个被约谈的说:现在主动自离算你们半个月的外出公干。因为当时是月中,算我们剩下半个月外出公干就是说我们离职了但是也有半个月工资。我当时是没同意的,但是周为同事已经被他们围住不耐烦了(当天上夜班,早晨八点半刚下班就被叫去谈话到中午,又累又饿),再加上有半个月免费工资拿便同意签字自离了。
我当时也是累了,上了一晚上夜班还被谈话到中午,后面我也就同意签字回去睡觉了。
当时对劳动法也是一知半解,后来回去查了一下发现亏大了,工作六年,我底薪7500,加上加班平均月薪13000左右,如果按照被辞退补偿能部长七八万。现在为了半个月几千块钱工资就妥协了。
在这里也奉劝大家,目前的工作环境不好,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千万要有精力和人事周旋,因为真的关系到很多钱。我就是当时被他们耗的太累了就签字走人了,现在想想后悔啊。
常言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对于一个工作十年的人来说,确实有点不公平。人生能有几个十年,但是事实是残酷的。
富士康工资很一般,唯一的好处就是按时发。很多人都抱怨富士康时间长,没有一点自由时间,可能就是提问者想离职的一个方面。
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应为你交社保,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交保险及经济补偿金等。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能解除的。所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即终止时间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期限外的其他条件),这种劳动合同便可以一直存续下去。但是,只要出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方当事人便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
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只是在期限确定上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所区别,不是对违法者的无原则保护。
依照以下原则处理: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表明一点:在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不管是工作年限多长,也不管劳动合同是不是无固定期限。
其次,需要说明,在单位有下列过错的时候,员工自愿离职也就是主动辞职是有补偿的。下面一一说明。
1、未对员工者提供相应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5、如果员工不想与单位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综上,员工在上述六种情形下,可以主动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需明确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支付标准为:按工龄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两年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
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对员工的保护性政策。
首先了解一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3种情形:
- 员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员工在一个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海地区除外;
-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种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
- 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例如公司克扣工资,不发提成奖金,随意找理由扣钱等行为。
- 不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险种不全。这里需要注意,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不足,员工离职主动离职,无法获得补偿。
- 不提供劳动保护、工作岗位、工作设施等工作条件,使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例如公司恶意给员工调岗待岗,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又不提供相应补助政策,公司关闭工作邮箱、取消门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形。
-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
- 因为单位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 单位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从事危险工作。
除以上6种情形,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 员工主动辞职可获得补偿的情况,只与员工辞职的理由有关,与员工是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 员工主动离职要补偿,最多只能要到N,没有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