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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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多长时间内下达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也就是说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因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有法律效应吗?
肯定有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律文书,都是统一归入行政执法部门档案库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将来不论是作为诉讼的依据,还是作为档案查询时的凭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严肃的,法律文书的编号更是具有唯一性,每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仅对应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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