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定期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生活中AA制,离婚了双方的存款算共同财产吗?
谢谢邀请,夫妻生活中AA制,离婚了双方的存款算共同财产?上面这个问题在日常中身边有这样的例子,我的同学开汽车修理厂,他的妻子在一家大的公司上班,汽修厂里的活太多,忙不过来,要妻子辞职帮他。由于平常就是大男子主义,钱从来都是自己说了算,他们就是AA制,各人挣钱各人花。最后因为一些感情上面的纠纷最后离婚了,一个女儿归妈妈,楼房还没打完放贷,被银行没收了,结婚的房产在他的父母名下,法院判决他们结婚后共同买房的钱属于共同财产,每月拿出一千多抚养费给他女儿直到十八周岁。
回到正题!婚后因为孩子没有离婚。生活上,买房,买车,都是AA制。最后实在过下不去了,离婚!那么从结婚证下来那天起到离婚终止,所有的财产都是共同的!
AA制牵扯到你们夫妻之间有没有书面协议。如果有,说明你们之间早就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如果没有,只是你俩私下里不成文的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就是共同财产!
如果妻子在家是全职太太,伺候老少一家!男方在外挣钱,那么丈夫的钱就有妻子的一半!
最后总结一句话:只有你私藏(不是存银行,存银行有档案)的钱,对方不知道,法院也没有证据。其余的房,物都是共同财产!
谢谢邀请。好像应该算哦!如果两个人是协议离婚的话,那还好说点,谈好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各自带着自己的存款分道扬镳就是了。可如果一方去法院起诉,那法官应该会认为两个人各自的存款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两个人又没有签什么协议,如果有协议的话,法院应该还是以协议为主哟!)
夫妻共同财产是采取推定原则,双方的存款,尤其是婚后因为劳动、付出劳务,投资经营等获得的存款,在没有书面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分割的!
彻底的AA制,可以依据《婚姻法》第19条约定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持有、使用原则。
这个生活中AA制的协议,也可以在离婚时特别确认或者说追认,离婚时存款等财产遵循“个人归个人”的原则!
您好!
婚后夫妻各自收入形成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二人感情不好、生活中AA制,各挣各的、各花各的,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也就是说,除非双方做出书面约定、写明财产归属,否则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诸如工资收入、用婚后收入购得的房产、车辆等,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自行参与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条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有关界定)。
生活中的收入、使用方式,与法律上规定的婚姻财产归属,并不是一个概念,除非双方自愿落到纸面上约定清楚。
此外,假如只是口头约定,那么这种“口头约定”在离婚时的适用情况是,双方离婚时仍自愿按照AA制分割财产。这时候,双方签订一个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简单总结一下:
-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不管现实中是如何使用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形式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清楚财产归属,将以书面约定为准。
- 离婚时,如果双方均同意遵从口头约定,那么依然会按照“AA”制分割;如果一方不同意,则按照对半原则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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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口头约定AA制,即使双方在约定后的生活中也是按照AA制生活的,但口头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在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离婚,双方可以平分共同财产,即使是女方不知晓的部分,也可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了婚后采用AA制,写明了“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即使知晓男方有隐藏的财产,男方也可以根据这条约定为依据,主张女方没有权利分到那一部分的财产。
结婚后有过存款,现在要离婚了钱没有了,以前的存款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有的工资、福利、房产,包括银行存款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从上述问题来看,”现在要离婚了,钱也没有了“,这个”钱“是怎么没的,并没有说清楚。笔者把它分三种情况:1、”钱“用于生活开支了或用于开店或还债(正常债务)了,这种情况就是真的没了;2、”钱“被对方转移了,这种情况就要注意留好证据(离婚时向法院提供),这种情况属共同财产;3、对方提供虚假的债务或一方签字的债务,同样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种情况也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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