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只有事故证明怎么能认定工伤?
问题如果是指交通事故的话,社保部门认定成工伤是基于《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当事人之间的担责情形。因此,对于只有事故证明的,则无法认定工伤。
但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通过民事诉讼则可能认定为工伤。
那么,对于未载有责任划分的道路事故证明,企业应当如何处理才能降低风险呢?
1,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责任是否划分,企业均要在30日内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
2,多方搜集证据,特别是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更要注意。人证、物证、影像资料等都是可用来了解事发经过的。
3,如企业对“工伤认定书”有异议的,则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而对于员工来说,如社保部门不予作“工伤认定”的,则可就此进行行政诉讼,抑或是通过民事诉讼来对事故双方的的责任进行划分。一旦取得生效判决文书的,对于符合工伤认定的则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
总之,对于仅有事故证明而无明确责任划分的上下班交通事故,在实践中处理起来确实比较困难。但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应有的义务。这样,无论是否被认定为工伤,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才能有效降低。
你好,首先介绍下,我专职做律师的。
去年接触过一个案件,也是只有事故证明。事情大体是这样,当事人上班途中经过一条路,路面湿滑,骑电动车过去的时候,摔倒了,经抢救,抢救无效死亡。当时警察出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路面有水是,附近的园林浇水太多,根据路面坡度流过去的,最后警察认为是单方事故,因此只出具了事故证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才能构成工伤。因此本案要想认定工伤,条件并不充分,欠缺非本人主要责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工伤保险条例中非本人主要责任 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因此,如果想认定工伤,可以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提出复议,要求改责任认定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责任。
虽然不知道你遇到的具体情况,但是我估计您的情况要么是由于现场遭到破坏,或者没有监控,导致交警无法查清责任,或者单方事故!
回到我讲得这个案子,我们是通过提起侵权诉讼,希望划分侵权人与当事人的责任比例,来试图认定工伤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果不明白可以私信!
只有事故证明怎么认定工伤。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工作期间受的伤。什么是工作期间,除去正常上班,上下班途中,加班期间都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
其次,有事故证明,只能说工厂认定工伤,这证据不够充分,还需要负伤者的自诉材料,一位以上工友或者其他人的见证材料。
当然前提是负伤着一定上了工商保险。
如果交警部门不出具事故认定书,而是出具事故证明,是因为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不能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这种情况下,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认定事故责任。
正常情况下,在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同等责任认定事故责任。除此之外,还要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路上。
在判决书生效后,将判决书提交给工伤认定部门,就行了。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只要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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