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纠纷证据怎么办

法律观点 2025-09-17 1
大家好,关于征地拆迁纠纷证据怎么办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征地拆迁纠纷证据怎么办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企业提供假的证据,劳动者怎么办?
  2. 案件宣判后,发现有一方当事人提供假的证人证据怎么办?
  3. 农村土地纠纷胜诉要具备什么证据?

企业提供假的证据,劳动者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理方式为,劳动者在庭审过程中的质证环节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并进一步解释说明该证据为什么是虚假证据。如果劳动者可以找到其他证据予以驳斥可以向法院提供。你表述的过于简单,可以私信详谈

案件宣判后,发现有一方当事人提供假的证人证据怎么办?

案件宣判以后,发现有一方当事人提供虚假的证人证据怎么办?

只要发现该判决是以虚假的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该判决就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提出上诉,并把这种情况向原审法院或二审(再审)法院举报。利用法律制裁那些向法庭提供虚假证据或涉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

案件宣判后,“发现有一方当事人提供假的证人证据”,如果这个证据能够改变原判决结果,处理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如果已经上诉,可向二审法庭提交对方“假的证人证据”,二审会对原审证据与新提交的证据一并进行进行审查或法庭调查,综合处理。

二、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可请求原审法院再审。但是,新的证据应当对再审结果会产生确实的影响,否则“再审请求”会被驳回。

三、二审判决后发现新的证据,先向中院申请再审。如果中院认为不属于中院审查, 可指定原审法院再审。如果中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再向高院申请再审。

四、如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诉讼罪仅限于行为人与他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为达到非法目的,凭空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并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即所谓“无中生有型”的行为。“部分篡改型”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

具体参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谢谢邀请,发现对方提供假的证人证据后,必须要核实假证人、假证据的依据,只有做实做细才可以依法申诉,对以宣判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和追究对方假证人、证据的法律责任。根据惩罚作假证的人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4、对提供假证人、假证据一方给另一方在法院审理中造成误判和伤害的,以经查证实属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和误导法官判案准确性,影响了法院公平公正宣判案件,在社会上带来把必要的后果的,应该追诉提供假证人、假证据一方法律责任,轻的罚款、警告、拘留等,重的查证核实、依法判刑、重罚等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法律掺不得半点水分,一旦有了水分务必给另一方和法院都会带来伤害和损失,只有实事求是地尊重法律、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不被伤害。最简单的做法,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诉做假证人、假证据一方,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揭开事实真相,这是唯一维护正当权益的途径。个人看法,就事论事,敬请指正。

如果宣判的是一审案件,该案尚未生效,您可以通过上诉进行救济,并在上诉理由里提及假证据问题。

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只有三性都具备才具有证据能力,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假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为假证据,您至少需要提供线索,由法院来审查。

如果二审法院认定是假证据,应不予采信,根据该证据确认的事实也不应认定。如果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或基本案件事实没有证据证明的,二审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2、3项之规定,可能改判,或者撤销、变更原判决,也有可能发回重审。

如果宣判的是二审案件,判决或裁定已生效,此时您的救济途径是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3项“(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证据确实是伪造的,可能会对案件进行再审,从而纠正原审的错误。

无论是通过二审救济,还是通过再审救济,都需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请求,二审救济需要在收到一审裁判文书之日起15内上诉,再审救济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证据虚假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所以,应尽早维权,以免超期。

以上意见供参。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是谁发现的,案件是否在上诉期内等来决定如何处理。

如果是当事人发现的,还在上诉期内,可以自行上诉,在上诉状内提出,然后在二审过程中提出。

如果是当事人发现的,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是法院发现的,还没过上诉期,可以先等待,看双方当事人是否上诉,如果上诉了,当事人也提出了这个问题,可以不再管。如果当事人虽然上诉了,但是没有提,可以待上诉后告知二审法院。

如果是法院发现的,且已经过了上诉期,可以向院长报告,由院长决定是否提起再审。

农村土地纠纷胜诉要具备什么证据?

一、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在农村土地纠纷中,如果需要胜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土地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权的官方证明,在纠纷解决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农村地籍调查表:农村地籍调查表是农村地籍管理机构为给予土地所有权认定和登记、土地征收及处分等行政审批活动提供决策依据而对农户填写的主要立体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抽检和真实性认定时实地拍摄的图件和调查表。

3.购房合同:如果土地是通过购房形式获得的,需要提供土地购房合同,证明自己的土地拥有权。

4. 依法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调整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调整协议书是供地方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签订土地使用权调整所用。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土地整理和土地补偿的具体内容等。

5.土地补偿协议:如果是土地补偿问题,需要提供土地补偿协议,并要求对方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赔偿。

6. 证人证言:如果涉及的争议事项需要证明,可以请证人提供证言,以便能够有力地证明案件的真相。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纠纷的胜诉除了要准备相关证据,还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整个纠纷的解决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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