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认定工伤

法律观点 2025-09-19 5
今天给各位分享怎样才能认定工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怎样才能认定工伤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怎样才能让公司主动给受伤员工做工伤认定?
  2. 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3. 劳动局那个部门可以出具工伤赔偿标准?

怎样才能让公司主动给受伤员工做工伤认定?

如果公司给你缴纳了社保,且这个公司是一家良心企业,且你的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只是有可能会给你主动认定工伤,不会百分之百给你认定。在上述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你可以和公司领导人谈一谈,因为如果缴纳了社保,有工伤保险,受伤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

但是你要把握主动权,如果公司不给你认定,你自己也可以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若公司不给你认定,你可以自己认定。

认定工伤的程序: 1,得先认定工伤。 2,进行劳动伤残能力鉴定。 3,按鉴定级别进行赔偿。所以没有鉴定出来级别,赔偿数额不好确定。

可以获得的赔偿的范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

很多人在工作当中受伤了,但是没有认定工伤;问到为什么没有认定工伤呢?给的答复是单位不给认定。在这里,要给大家说明两件事情。

第一,员工在工作当中受伤,要申请工伤认定,并不一定要通过单位的。在实务当中,很多单位是不愿意给员工认定工伤的,如果员工一直指望单位帮忙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很有可能到最后会因为工伤申请认定的时效超过而无法认定工伤。在此需要告知各位,工伤认定员工自己申请也是可以的,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单位没有申请工伤的,员工可以自行申请。所以根本不需要单位主动帮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

第二,在工伤认定当中,是要提供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例如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无法确认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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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职后,劳动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也已经终止,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属于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

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九、按照本意见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劳动局那个部门可以出具工伤赔偿标准?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找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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