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担保怎么承担保证责任如何划分?
- 单人担保和多人联保什么意思?
- 多人担保不在一起签字有效吗?
- 多人做担保的贷款,担保份额怎么划分?
- 替别人借款做担保,现在被法院判决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 有几个人同时为一个做担保责任该怎样分担?
- 三人担保一人还一部分可以吗?
- 一人主贷三人担保人如何划分责任?
单人担保和多人联保什么意思?
单人担保和多人联保是金融和借贷领域常见的担保方式。
单人担保是指在一笔借款中,仅有一名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财产抵押、个人担保或信用担保等形式。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银行或金融机构可以向担保人追求偿还。
多人联保是指在一笔借款中,有两个或更多的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责任,并由他们共同作为担保人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这种方式将多个借款人的信用和收入能力综合计算,以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借款额度。
单人担保和多人联保都是为了增加借款人的还款保障和提高贷款机构的风险控制。选择哪种担保方式取决于借贷双方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单人担保和多人联保是指在贷款或借款过程中,担保人的数量和方式的不同。单人担保是指只有一个人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承担全部的担保责任。
多人联保是指多个人共同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单人担保可以减少担保人的风险和责任,但可能增加借款人的贷款成本。多人联保可以分散风险,减少借款人的贷款成本,但要求多个人共同承担担保责任。选择单人担保还是多人联保取决于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多人担保不在一起签字有效吗?
多人担保不在一起签字有效。如果只有一个担保人,担保人本人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字是有效的。有多个担保人的,所有的担保人必须都签字。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来定。
多人做担保的贷款,担保份额怎么划分?
一般来说担保人有以下责任: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替别人借款做担保,现在被法院判决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替别人借款担保,现在被法院判决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通常来说做担保是风险较大的一种行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也没有提供任何物做担保,我相信你应该是连带责任保证人。而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有权要求你和债务人其中任何一个人,对全部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分下面两步走
(一)是否有上诉必要?
所以这时候你可以看一看本身的判决书有没有问题。如果判决书有问题,及时上诉。着重看看保证期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主合同是否有效、主合同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等。循着这些点,对照着自己案件的事实,寻找突破口。如果确实案件判决错误,赶紧上诉。
很多情形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可以免除的。根据自己案件事实研究一下法律或者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来判断一下自己是否符合免除担保责任的情形。
(二)如果没有上诉必要,如何处理?
如果能够确定案件,并没有判决错误。连带责任肯定是需要承担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主动的发现主债务人的财产,如果能发现主债务人的银行存款等线索,积极的提供给债权人,让债权人请求法院直接冻结、扣划。
如果你无法发现主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建议你自己先履行掉相应的担保债务。履行完毕后,及时的起诉主债务人进行追偿。防止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
建议
法律上担保是一件风险非常大的事情。建议千万不要随便以保证人的形式进行,以保证人的形式进行担保,意味着是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你作为一般保证人,那也不错。起码法律规定,债权人要先起诉债务人,并且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后无法清偿债务,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建议如果是普通关系能够拒绝担保的,尽量拒绝。如果实在碍于情,可以提供抵押等形式的担保。比如抵押特定的房产、特定的车辆、特定的股权。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能只是暂时损失特定的财产。当你履行了担保义务,承担了连带责任,依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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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担保合同,就是您对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字的那一刻起,就应该想到为双方承担责任。我们是法制社会,勇敢的承担起来吧!如果你没有那个能力,当时就不应该在担保合同上签自己的名字。蒙人是小,误人是大。你想想,如果没有你的担保,被借款人怎么会把真金白银递到借款人手里。如果您是大丈夫,就敢做敢当吧!我们的国家和社会需要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处处体现法治精神。恕我直言,请谅解!
1,你作为连带责任人,肯定要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你主张还款也可以同时主张债务人还款,你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2,建议收到判决书之后立即敦促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无力还款势必影响到你的财产。
3,如果确定了债务人无力还款,尽快找一下债务人是否有隐藏的财产,如果有立即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执行了你的财产之后你可以起诉要求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4,建议谨慎做保证人,即便要做也要仍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有几个人同时为一个做担保责任该怎样分担?
首先,本案中产生了两笔借款,我这里简称为借款一与借款二。
借款一的共同借款人为王、王妻,债权人为李,连带保证人为赵、孙。因此,当王、王妻二人无法就借款一进行偿还时,李可以向王、王妻、赵、孙中的任意一人或数人主张全部债权。
借款二的共同借款人为王、王妻,债权人为李,连带保证人为赵。因此,当王、王妻二人无法就借款二进行偿还时,李可以向王、王妻、赵中的任意一人或数人主张全部债权。
在此,特提示题主勿将两笔债权进行混淆。从孙的角度出发,孙仅就对借款一项下的全部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李向其主张时,必须承担借款一项下全部欠款的清偿责任。孙并不对借款二承担任何责任。关于赵支付的50万元(这里题主没有描述清楚,是否属实,是用房屋作为抵偿或是折价或是出售房屋价款进行代偿),若无其他证据证明确为代偿借款一项下全部借款,则必须由赵进行表示其具体代偿的是哪笔款项。若其明确表示代偿的是借款一项下的借款,那么孙的保证责任仅为代偿借款一项下剩余欠款、利息等款项。若起明确表示代偿的是借款一项下的部分借款,那么孙对剩余部分仍应承担连带保证的代为清偿责任。若其明确表示代偿的是借款二项下的全部借款,那么孙将对借款一项下的全部借款承担连带保证的代为清偿责任。
另外,孙就借款一项下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可就其代偿的部分向赵或王、王妻进行追偿。
最后,本案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三人担保一人还一部分可以吗?
可以。三个人担保一个人还一部分,三个人就归还的差不多了吧。借款人借款,三个人担保,任何一个人都是担保的全部借款,都有义务和责任归还全部贷款的。三个担保人一个人还一部分,三个人应该是可以还完全部贷款的。不管怎么还,只要把贷款结清,银行就不会再追究,担保责任结束。剩下的三个人再商讨吧。
一人主贷三人担保人如何划分责任?
一人主贷,三人担保,如果签订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般情况下都是连带保证),不分主贷与担保人,都是债务人,履约责任一样,如果贷款还不了,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或者多人追偿,不分主次。连带责任保证的定义是: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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