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加民事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法律观点 2025-09-23 1
其实刑事加民事对方不赔偿怎么办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刑事加民事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刑事加民事对方不赔偿怎么办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如果对方说不赔偿怎么办?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宣判赔偿被害人40万,如果人坐牢了,赔不起怎么办?
  3. 刑事附带无民事赔偿能力的被告当事人,法律上该如何解决?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如果对方说不赔偿怎么办?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中多少都会涉及一些民事行为,从而就会产生一些民事赔偿。不少人都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案件索赔起来会比较困难,因为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可能还需要监禁,如果向犯罪分子的家人索赔家人也可能不配合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宣判赔偿被害人40万,如果人坐牢了,赔不起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经济赔偿案件如果当事人不予赔偿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刑事附带无民事赔偿能力的被告当事人,法律上该如何解决?

  刑事附带民事的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赔偿刑事受害人损失的。对于刑事部分,法院会按照通常的处刑幅度判决刑罚,不会从轻,也不会从重处罚。对于附带民事部分,法院会依法计算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已经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院可以对其从轻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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