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签的劳动合同有用吗
未签劳动合同,但交了社保,被辞退后有什么补偿?
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诉劳动争议,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以二倍工资补偿劳动者,就这点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拖延发工资,不交社保怎么办?劳动仲裁能要回来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拖延发放工资待遇,并且不缴纳社保该怎么办?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能够要回来吗?那么遇到这样的问题,说实在的比较严重,因为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正常的发放工资待遇,更没有缴纳社保,所以说很难提供有利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家企业单位工作过,因为你既没有这个银行的流水明细,又没有劳动合同,那么直接去盲目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是不会直接受理的。
但是我们就要想办法让劳动仲裁机构来受理我们这样的一个请求,因为毕竟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它是一个过错方,所以说它应当依法来给我们补发相应的工资待遇,同时还给我们要正常补交相应的社保,并且要依法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话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实际上申请劳动仲裁,还有一个另外一个渠道,就是可以有3~5个同事去同步申请这个劳动仲裁,因为有些地区规定只要是有3~5名以上的同事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仲裁机构都会依法受理,所以说这样一来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一个个人利益上的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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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交社保合理吗?
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因此,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后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不合理的。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没有参加社保,那么雇主将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和赔偿。因此,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交纳社保是雇主的法定责任。
根据我所了解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因此,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合理的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并会对员工的权益造成损害。因此,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及时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义务所在。
1 不合理。
2 因为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中规定了雇主应该提供的福利和保障,社保是其中之一,如果雇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社保的义务,是不合理的。
3 除了合同规定外,社保也是员工合法权益的体现,未参加社保可能会导致员工在退休、生病等时期面临经济上的压力,因此签了劳动合同的雇主应该给员工交社保,这也是合理和负责任的做法。
1 不合理。
2 因为劳动合同是用来约束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的社保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雇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
3 如果雇主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企业应当遵守社会保障法规,为员工提供合法的社会保障服务。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但是又说会交社保,怎么回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给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两者不存在直接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依法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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