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当事人起诉可以吗

法律观点 2025-09-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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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还能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 如何处理?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起诉?
  3. 仲裁裁决了起诉与不起诉的区别?
  4. 仲裁判决执行都结束了对方还能起诉吗?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还能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订立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同时,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如何处理?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起诉?

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院不受理相关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扩展资料1、协议仲裁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书写的仲裁协议书(包括可以确认的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或裁或审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其含义是,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也不受理有仲裁协议的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其它原因,没有信守仲裁协议或者有意回避仲裁而将争议起诉到法院,那么被诉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驳回起诉,法院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将对具有有效仲裁协议的起诉予以驳回并让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仲裁。

3、《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裁终局的基本含义在于,裁决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诉。

仲裁裁决了起诉与不起诉的区别?

仲裁裁决了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起诉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起诉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允许起诉的,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裁判。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判决执行都结束了对方还能起诉吗?

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仲裁判决执行完毕后,对方一般不能再起诉同一事项。
这是因为仲裁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执行完毕,就意味着该争议已经得到了解决。
执行完毕后,对方不再有权利再次提起诉讼。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对方可能仍然有权利起诉。
例如,如果仲裁判决的执行过程中发生了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原判决无效,对方可能会通过司法途径重新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仲裁判决只解决了部分争议,而其他争议仍未解决,对方可能会在未解决的争议上再次提起诉讼。
总之,一般情况下,仲裁判决执行完毕后,对方不能再起诉同一事项。
但在特殊情况下,对方可能仍然有权利起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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