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观点 2025-09-24 2
今天给各位分享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诉讼中村民小组上诉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2. 行政诉讼被告必须出具证据原件吗?
  3. 如何对起诉行政案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4. ​以单位工作人员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行政诉讼中村民小组上诉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一、村民小组上诉应当准备什么材料

村民小组上诉的,要准备什么材料,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民事诉讼上诉的,要提交上诉状、上诉证据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民事诉讼上诉程序

民事诉讼上诉程序:

1、当事人对当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数量和事由,以及上诉的要求和理由;

3、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送原审人民法院;

4、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5、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一并提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村民小组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要提交什么材料,依据诉讼类型而定。例如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提交上诉状、上诉证据等的材料

1、起诉状;

  

2、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诉讼被告必须出具证据原件吗?

行政诉讼被告必须出具证据原件。

在行政诉讼开庭时,原告和被告必须出具本诉讼案件证据原件。复印件只能说明有这个事情发生的证明,法律认可度双方都可加以否认。证据原件法庭认可度非常有利,对诉讼请求和法院判决都至关重要。在提交原件给法庭前,一定要把证据复印好保留一份,以备万一。

如何对起诉行政案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当事人起诉行政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出以下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也就是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应当是明确和具体的,要指向具体的行政行为。

以征收土地行为为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土地行为包括审批、备案、公告、补偿、安置、实施等一系列行为,涉及到不同级别的行政机关及多个部门。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征地违法的案件,应当要求原告明确对征收土地过程中的哪一个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以单位工作人员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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