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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商场滑倒受伤,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赔偿哪些损失?

2025-01-10 10:06:03 0人已围观

消费者在商场滑倒受伤,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赔偿哪些损失?

法律分析,顾客在店里摔倒,应该第一时间送至医院,其后赔偿问题可以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综上,当顾客在超市滑倒受伤时,超市需负责,超市作为经营者,应确保店内环境安全,防止此类事件发生,若未做到,将承担侵权责任,责任范围包括受伤顾客的医疗费用、赔偿金等,以及可能的追偿责任,因此,超市需时刻关注店内安全,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

法律分析,如果是由于餐厅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导致顾客摔伤的,顾客可以与餐厅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怎么赔偿,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原因导致摔倒的,则不能要求餐厅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顾客在超市滑倒摔伤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原则,超市未能提供安全保障,致顾客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若顾客摔伤是因第三人原因,超市则不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负责,超市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顾客因个人原因摔倒,责任则由顾客自行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出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律师解在商场内滑倒摔伤的,商场不一定需要负责。

双方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商场已采取防滑措施并履行了照顾、保护顾客的义务,顾客在商场内摔倒跌伤,商场则无需担责,但若商场地面出现油渍、水渍等,说明商场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顾客在商场摔倒,商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有一点前提,那就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商场滑倒,若是由于商场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那么商场就得负相关的责任,可以与商场协商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场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主观,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 人身损害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