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才合法?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会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则分配,分配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分配款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法律分析,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
当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补偿费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当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则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在某些情况下,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决定分配方案后,征地单位会根据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至于安置补助费的发放,通常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的分配实行以下原则,土地补偿金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则归属其所有人,安置费需专项专用,依具体安置方式而定,需统一安置时,由集体安排管理和使用,否则直接发放给受安置人,分配方案须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商议确定,确保公平正义并保护每位成员的权益。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法律分析】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分配征地补偿款对被征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的支付不能少于80%,其中,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项的分配一般遵行如下准则,土地补偿金的主要部分交由村集体处理,其具体运用和分配合法应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来确定,安置补助款项则专项专用,用以妥善安排遭征地的农民生活,地上附属物与青苗的补偿费用属于相关所有权人,分配时需全面考量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人口数量等因素。
分配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无论其承包的责任田是否被征用,二是谁承包的责任田被征用,就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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