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受损害方能要求增加吗?
【法律分析】,合法的违约金数额不应超过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数额显著高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请求予以降低,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规定违约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超过合同金额的20%,若超出此比例,法院将不予支持。
合同违约金法律上限为合同金额30%,若违约金过低或过高,均可申请调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超过当事人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30%,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要求适当增加违约金,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由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分析,可以,对于违约金的增减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可以要求变更,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律师解可以,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合同,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同样也享有变更合同的自由。
合同中的违约金在认定后一般是不可以改的,但如果双方协商认定可以进行更改的,则是可以按照协商的情况进行更改,否则可以出现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