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最后工作日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最后工作日为哪一天)

法律百科 2025-07-14 1
解除劳动合同是最后工作日吗介绍:
  1.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中的三天是指三个工作日吗?
  2. 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为什么一定要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六才可以拿?
  3. 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因触犯刑法被判刑的员工,公司应从何时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中的三天是指三个工作日吗?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中的三天指三个自然日。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为什么一定要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六才可以拿?

  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六才可以拿,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但具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来确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没有规定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由各个单位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被判刑的员工,公司应从何时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才能被认定员工违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劳动关系之日起,可停发工资,若因职务原因为企业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公司应当从被判处刑罚之时起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款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公司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解除合同。  对于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公司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