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后卖增值部分是否需要分隔(婚前房产离婚后卖房)
婚前房产离婚后卖增值部分是否需要分隔说明:
男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和可观的房租,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该房产增值和房租收入吗?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如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获取的收益是基于夫妻的人为努力而产生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房产的增值无法分割,对于房租的收入可以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及自然增值部分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是婚前投资在婚后的收益是可以进行分割的。由于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快速上涨,部分人士将购买房产作为投资的重要工具,但基于房产的本质属性为居住使用,故裁判中一般将房产认定为固定财产,不作为投资论定。那么房产在婚后的增值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不能分割。对于婚前房产在婚后的租金收益,由于出租方需要进行寻找租户、签订合同、维修设施等劳动,一般认定为经营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但是若该租金收入已经用于家庭生活,则无法分割。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