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不是需要先登记

法律百科 2025-08-02 11
今天给各位分享协议离婚是不是需要先登记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21年离婚登记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2. 协议离婚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吗?

21年离婚登记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21年离婚登记当然需要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满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流程

(一)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 冷静期

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吗?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条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婚姻关系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是有离婚管辖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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