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异同有哪些

法律百科 2025-08-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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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棚改和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2. 什么是行政征收?
  3. 土地收储和征收区别?
  4. 征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棚改和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改造房是指棚户区内将要被改造拆迁的住房,是依法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另一层含义只是指棚户区改造后建设的住房。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棚改和房屋征收都是还让住户在这个地方呆着,搬到别的地方。或者是就地安置。然后给住户弄个好点的地方实际上都一样。棚改和房屋征收区别在于:棚改就是棚户区改造。要开发这个地方。房屋征收就是拆迁,给这个地方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是政府看这个地方太穷了,或许是异地安置,让住户搬走。

什么是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为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行政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税是国家税收机关依法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费即各种行政收费,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者授予其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而收取的代价。

此外,行政征收的分类有:

1. 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

2. 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

3. 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

土地收储和征收区别?

一、土地收储:

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土地征收: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征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您好,一、土地征收: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与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二、土地征用: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

三、征收、征用的区别: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征收,是把土地从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其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即土地征收后,该土地不会再退回来。

土地征用中,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只是土地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即土地征用,在用完之后是需要归还的。

这三个名词相互间有联系,但区别也很明确。简言之:

1、征地是征收土地的简称,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它是特指农村集体土地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后征为国有(全民所有),而非指其它。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很大部分来源于此。

征收土地属于征收之一种,征地与征收的关系是包含于与包含的关系,即征收包含征地。

2、征收,是指所有权的转移,行政机关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之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不仅 包括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包括税费征收等;征收有的是需要补偿的,如房屋、土地征收,有的是无偿的,如税务征收等。

3、征用是指使用权的临时转移,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土地征收制度而是以土地征用代替土地征收。2004 年3 月14 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将原宪法第十条第3 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目前,我们是既有征收,也有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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