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百科 2025-08-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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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院判决支付时间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养老金?
  3.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需要哪些?
  4. 什么条件下不能执行养老金?
  5. 民事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决支付时间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的支付时间就是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未自动履行的,当事人有权提出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由此可见,如果被执行人在自动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未履行,第二天,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事实上,申请人需但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才能提出执行申请。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养老金?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根据当地生活和消费水平,养老金超出部分是可以强制执行,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享受养老保险需具备下列条件:

当事人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当事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可以按月申领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需要哪些?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包括:

1.异议人是被执行人或者与被执行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异议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3.异议人已经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4.异议人已经履行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定期限。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需要以下几点: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申请执行人需要在执行程序中遭遇到被执行人提出的异议,即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其次,申请执行人需要确保自己是合法的执行申请人,即具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资格。
此外,申请执行人还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确保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还可能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中,申请执行人还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符合法律程序和要求。
此外,申请执行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因此,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前,申请执行人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什么条件下不能执行养老金?

1、社保卡使用不正确,没有激活社保卡上的金融功能。

很多人都只知道缴纳社保,却不知道如何使用社保卡,甚至不知道我们的金融社保卡分为两个功能模块。

通常情况下,养老金是发放到我们的金融社保卡中的,因此,想要正常领取养老金的话,就需要将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给激活。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待遇人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所以为了按时且正常的领取养老金的话,最好提前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哦,一般来说,需要到开户行办理社保卡激活就行,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工作人员就会教你操作的了。

2、第二种就是没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相信很多人都认为只要自己老了不工作了,并且交满15年的社保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其实男性到了60岁,女性达到50到55岁才有领取的资格。

3、第三种就是老人失踪达到6个月以上,或者是老人去世,其它人不能冒领养老金。养老金是给老人拿来养老的,不是给年轻人花的,所以一直冒领那是违法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家中老人如果去世,其实只要上报相关部门,是能够拿到一笔丧葬费缓解家庭压力。

民事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从执行依据方面进行审查(生效的法律文书、给付的内容须具体确定等等)。

1. 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在审查时要注意:

(1)所有的执行都必须有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的存在,没有法律文书就不存在执行问题。在案件经过二审的情况下,要注意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是哪个?

(2)具有确定性效力的终局判决。

(3)法律文书生效的具体时间,在执行中非常重要。

2.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

3. 执行内容要明确。判决书的主文部分的内容是明确的,执行法院按照判决主文所明确的意旨去执行。对于其他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不明确的,执行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从执行当事人方面进行审查。

1.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2. 被执行人明确,而且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

3. 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2年

(三)从执行管辖方面进行审查

案件应“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是具体的法院受理具体申请执行案件的条件。民事强制执行权行使的前提是具有执行管辖权的,所以执行管辖权是民事强制执行权正当行使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四)对申请的处理。

执行立案审查是形式审查,而不是实体审查。

“不予受理”的救济。当事人对审判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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