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把户口迁走怎么办(离婚把户口迁走怎么办理)
父母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母亲那里,现在还能迁回吗?
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在离婚夫妻中很常见,特别是女孩一般都归女方抚养,户口随母亲迁移。
- 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因涉及孩子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例如教育优惠、进京工作等,孩子母亲就想让孩子户籍迁回她的父亲户籍地。
- 孩子户籍能否顺利迁移,受当地户籍政策和父亲配合影响,多数省市自治区不限制户籍迁移,但北京上海等地还对户口迁移严格限制。孩子父亲不同意孩子迁移,或者孩子不符合迁移政策,都不能办理迁回手续。
- 夫妻离婚其实受伤最深的是孩子,为让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接受良好教育,离婚夫妻应相互配合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两人闹离婚没离成,男方是外地人,在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将女方户口迁移走了,怎么办?
首先,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原则上应该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离婚后孩子的父母都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这种权利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 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在给其子女办理户口迁移时存在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还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夫妻离婚了户口已经迁出了还可以迁回吗?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