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法律百科 2025-07-02 2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介绍:
  1. 2025年。最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2. 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谁负责指导?
  3.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参与客体有哪些?
  4.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
  5. 广西一患者遵医嘱服用十倍药物后昏迷,哪个环节出了错?事故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该怎样避免?

2025年。最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谁负责指导?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是由医疗纠纷争议委员会负责的。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可能会对事故的成因、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等产生争议,在双方的争议比较大无法解决的时候,往往会请行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参与客体有哪些?


1.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参与客体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政府监管部门等。
2. 医疗机构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重要参与客体,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和预警,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务人员作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主要执行者,需要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伦理要求,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患者及其家属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重要参与客体,他们需要主动了解医疗知识,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积极参与医疗决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合理维权。
政府监管部门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监督者和协调者,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3. 此外,还有法律机构、保险公司、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也可以作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参与客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险赔偿和专业评估等支持和帮助。
他们的参与可以促进医疗纠纷的及时解决和公正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广西一患者遵医嘱服用十倍药物后昏迷,哪个环节出了错?事故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该怎样避免?

今天,张大夫看到一条新闻,大概内容说的是:50岁的孙先生于今年4月13日到广西某医院的皮肤性病科就诊,初步诊断为湿疹。医生为他开具复方甘草酸苷胶囊、枸地氯雷他定片、依巴斯汀片、雷公藤多苷片等7种药物。其中,雷公藤多苷片[10mg]9瓶(50片/瓶),服用要求为“每次20片,饭后服,每日三次”。孙先生遵医嘱服药,在用药三天后出现不适症状,4月16日抢救入住重症监护室,昏迷15天,5次休克,曾经严重致心跳停止。幸运的是,据相关新闻报道说,目前该患者已经通过治疗,转危为安了。实在是万幸。

关于这件事,具体的情况,张大夫还不是很了解,张大夫也不便发表一些评论。但是张大夫还是想通过这件事,提醒一下大家,在我们看病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的一些事情。

首先,我们和医生都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谁是上级谁是下级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和医生交流的时候,我们是平等的,我们应该礼貌的和医生沟通我们的问题,包括治疗方案、注意事项、何时复诊等,我们都可以问。我想,有一些朋友总是有一些求人办事的思想,这会让自己畏手畏脚、不能够让自己全面的了解自己的情况。因此,张大夫建议大家,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咨询您的医生,你们是平等的,当然也应该尊重医生。

其次,我还想大家说的是,医生也不是神仙,他们每天可能很忙碌,也可能会出错(当然由于医生职业的特殊性,我们希望医生永远都不要出错)。我想除了医生本身的高度责任心和职业使命感以外,我们自己也应该对自己更加负责。例如,医生如果给我们服用明显高于药品说明书的药物剂量,这个时候,我们是有权力也必须再次咨询医生,这样做是不是安全。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自己负责,一方面也是给医生提个醒,如果他错了,我们还可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就晚了。

当然,我想医院本身也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例如医院可能会告知医生不能超说明书用药(也包括剂量的问题),医院的药剂科以及经手药物的药师也有义务提醒临床医生,超说明书用药是不安全的。

最后,张大夫想和大家说的是,在我们用药的时候,还是希望大家能够按照说明书用药,毕竟说明书之外的内容,我们是没有确切的数据和经验来指导我们临床工作的,而作为患者的您,也可以自己读一读说明书,做一个对自己负责任的、智慧型患者,遇到疑问与医生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