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分类的类型有哪些
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都包那些(多举些例子就可以知道意思不知道分类)?如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继承权?
1、支配权,亦称“管领权”,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对权利客体直接管领和控制的权利,如所有权、知识产权等。
2、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
3、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是仅凭权利人的意思表示即能使一定的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4、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扩展资料: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与请求权相反,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对某项法律关系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在义务人不履行某项请求权的情况下,必须以强制力来迫使其履行,而在这里则是另外一种情况,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这种权利便是形成权。
什么是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
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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