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公司突然辞退我,人事部只补偿一个月工资,我不同意,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这个主要看用人单位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从这几种情形来看,基本都是因职工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突然辞退,若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公司若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自然可以拒绝,并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不足半年的补偿一个月。
可以仲裁,仲裁并没有我们想象中流程长,快的话一个月就可以,下面我分享一下如何走仲裁。
但要看你在职几个月,用人单位补偿N+1个月即合规,若你已工作一年以上,则用人单位补偿少了,可以申请仲裁。
能够直接有效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部门不是工商局,也不是法院,记住,它是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仲裁的流程不复杂,也不会像法院那么长,快的话半个月就能出仲裁结果,简单好用!每个地区,尤其是互联网企业集中的一线城市,都有配套的仲裁庭,它们往往以(区县)划分,比如以盛产优质家长闻名的海淀区仲裁,进去以后有实习生带着你走流程,不懂的就问他们也会给你解答。
敲黑板了,仲裁流程是:一调一裁二审。
这三步具体是什么呢?
一调,为了降低司法成本,往往都会先调解,但是对于该案显然行不通,需要注意调解若成功是会有调解协议的,这个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会作为后续流程的参考。如果你想节省时间,你跟调解员说不调解,直接进入仲裁程序,也是可以的。
一裁,指的就是仲裁了,也是关键部分,举证裁决都是在这里。最后裁决的仲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审,才是真正的进入法院,如果一方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诉讼。这里打完官司可能要两三年了。
这里再补充一个知识点,对于小额案件采用一裁终局,当涉案金额小于两万时适用,仲裁定案,企业不可上诉。是为了避免企业恶意延后义务履行的有效方法。刚才也说了官司打完都两三年了。所以你的权益如果正好卡在两万左右,尽量控制在两万以下,尽快结案。
如果工作不满半年是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期限比较长,只赔偿一个月工资明显是不合理的,直接去找劳动保障局。有些地方会让你先找街道办,不用担心时间长,反正已经辞退了,有的是时间和他们周旋,人为一口气。但是你得保留你是那里员工的证据,比如厂牌等,还有没有违反厂规,可以胜算的。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听您的口气,关于补偿费的给付在您的手里应有有效的依据,问题只在于给付的时间问题。
多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些无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没有,可找当地有心的律师提供帮助意见),你可咨询他们,请他们帮你向公司出具关于依法及时、限时给付补偿费的函;内容还要包括若不再限时履行,牵涉到利息和误工费赔偿的内容。你是有理一方,万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会走依法调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环部门的,为了一个市级安全职能部门的无理上十万的罚款,说了多少道理没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风险,一纸律师说明函解决问题。
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监察处理缺乏效果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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