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处理程序有几个
出现劳动纠纷协商未果先投诉还是先仲裁?
出现劳动纠纷内部协商不行,需要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不接受投诉或者企业不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去仲裁委仲裁!
一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是解决劳动纠纷最好的方法。企业不接受内部协商,可以带上你的资料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令公司执行劳动法规定!
如果企业还不能改变态度直接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局、劳动仲裁委,遭遇劳动纠纷到底该找谁?
这位提主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遭遇劳动纠纷到底该找谁?
题主上述提到这些机构的名称,基本是同一个机构不同时期名称简单称谓,或者是一个机构下的附属机构。如人社局,它的全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管辖的设部),是目前县市所设的行正机构之一(县市称为局,省称为厅)。社保局是人社局之前的劳动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而现在是指社会事业保险局,是人社局的内设机构,归人社局管。医保局(有的地区叫医保中心)也是人社局的内设机构,专管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劳动局是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前身,名称使用最早,时间最长(从建国后设置定名直到改革放机构改前都用此名称,人社局初始名称。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人社局内设的专门调解劳动纠纷的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由《劳功仲裁调解法》规定,其职责有: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调解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要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以下这几类纠纷(争议)属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式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劳动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调解的前置机构。从其职责和受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就明确,属上述劳动纠纷应首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
声明:有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的相关条文,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人社局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以前的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而成,所以现在没有劳动局,社保局也没有这个单位,社会保险中心是人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并非独立的一个局,主要职能是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发社会保险待遇。
遭遇劳动纠纷应该找谁呢?主要有两个单位,一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是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构,具体的职能百度一下就可以,我这里就不赘述了,我这里简单点说,对于一些比较确定的工资拖欠、抵押金扣押以及证件扣押等问题,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通常可以通过行政调解处理;如若是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也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他们会立案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二是劳动仲裁委,现在全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它的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顾名思义,就是产生劳动纠纷后可以进行仲裁的部门,也是人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只要是劳动关系框架下的劳动纠纷都可以找这个部门解决,这个部门没有执法权,但他们是通过庭审方式(类似法院的开庭),通过双方的举证质证,下达裁决书判定是否支持申请人的诉求,支持多少,都是有法律依据,被申请人如果被裁定败诉,则需要支付相应款项,如果不支付,胜诉方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超过一定金额,败诉方还可以到法院上诉,共有两次机会,也就是劳动案件的一裁两审制。
总体来说两个部门都可以去寻求帮助,但涉及到争议比较大的,比如提成类、奖金类、解除合同类、竞业限制等以及工伤、工亡情况可以直接去找劳动仲裁。
鉴于篇幅原因,就大体说这么多,如果需要更进一步的咨询,可以提问。
分析认为,各个政府机构工作的出发点和开展工作重性侧重点各有不同。因此应有不同的分工。
如个人挡案处理或转移有纠纷应找人社局。企业和个人的缴费额有纠纷应找社保局。
职工工作的调动和职务级别,技术考核级别考证纠纷应找劳动局。
离职补偿和对劳动法的执行违规纠纷及一切劳动纠纷,可应先予劳动仲裁解决,直至上诉法院。
以上个人见解,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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