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有何不同
“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有什么不同?广大农民应当如何加以甄别?
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的问题,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以租代征是不符合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土地流转是政策允许的作法。其性质也是完全不同:以租代征现象是个别企业或单位为实施项目工程或是解决本单位用地需求,采取规避土地法律法规,私下协议农民土地,签定不定期限的租赁土地方式,按年限、按当地年产值,逐年支付农民租地费并在所租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设施的行为。此种办法省去了土地征用正常的规划、申报、审批、划拔等程序,并节约了法律规定的应缴财政国库和农民的土地安置补偿费等费用。
土地流转是政策允许的,由能人大户按《土地承包合同法》从农民手里签定流转经营合同文书,集中连片管理,提高耕地综合利用率,提高土地产值收益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流转土地适用于种养殖及农产品范围,不得改变破坏土地地质,是提高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对上述提问的两种概念大家一目了然了。
谢谢邀请!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压力的影响,科技大力发展和提高,科学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劳动力逐渐得到解放,特别是不懂技术靠出大力的农民工回归农村,使得一些有能力有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看到了商机,开始在土地上做文章。
于是乎出现了以租代征的模式大面积租用土地,这种方式躲避了土地征用的麻烦,逃避了国家政策,可以任意改变土地性质,也就是在租用的土地上可以搞商业开发,租用可以逃避手续办理。对于土地流转问题,农民是各家各户的分散土地被流转出去,也就是一次性付费给农户,土地由种植大户或者企业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的性质没有变,还是搞种植,但种植的模式、种植的作物、管理方式都不一样,这种经营方式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增加了土地产出量!
对于农民来说,怎么防止被骗,这不由农民本人说了算,既然由企业或者有财力个人打算开发某片土地区域,政府或者单位进行主导推进,农民不出租土地或者不流转土地都不行。也许有人会说,就是不租或者不流转土地,这就是社会上说的“钉子户”,油盐不进,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吃亏的最终还是农户!为什么呢?农户可以继续经营你的一亩三分地,但你周围所有的地已经综合开发,水、电、路已经全部重新规划,其它的后果已经可想而知了!
所以不管是土地租赁或者土地流转,收益的是开发商,农民如何少损失利益?一是在自己土地经营权出让时,多争取补偿款,严格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补偿,学会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是要有后续工作的机会,在得到补偿款同时,与开发商签订一份用工合同,土地没了,但要有干活的地方,没有工作就没有饭吃!
过去租用是要负利息的第另一方所以过去种地征和构的关系。但现在实行流转话的意是不是你自家不种或因某些原因无能力经营种质所以流转是指是拿与他人种地的关系!而现在是以法制国人均公平干等以上与主题本人理解水平文化少请多凉解!!!
“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有什么不同?农民应当如何加以甄别?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现实中也确实出现了不少这样的案例,以土地流转之名,却行非法建设之实,实际上就是以租代征,影响了土地流转政策的形象,侵害了农民和集体的权益。因此,怎么甄别、怎么区分,成了实践操作中特别是农民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最大的区别就是土地使用用途。农村土地流转,坚持农地农用,不管转入主体是谁,都应该用来搞农业,比如种水稻小麦、种蔬菜水果,种花卉苗木也行,但用来种房子、盖民宿、建高尔夫球场等,毫无疑问不应该通过土地流转来取得土地使用权。现实中,还有一些用来建农庄,现在国家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也需要取得相关用地手续。
其次,要看转入主体的主业是什么。如果流转企业是房地产开发、旅游商贸、工业研发等类企业,则流转土地的目的十有八九是过来搞相关产业开发的,就得倍加注意。当然,现在也有一些工商企业真心实意投资农业的,但这类企业如果真投资农业,一般会重新注册一个农业类公司。
第三,要看土地流转期限。有的企业过来就想流转三十年、五十年,原因在于改变土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需要很大投资,这比农业类投资更大,相对回收周期也更长,所有希望有更长的流转期限。但实际上,现在流转只能在二轮承包期限内流转。
此外,外来资本非农开发的可能性更大,当然出的价格也更高。
总体而言,对于土地流转,需要倍加小心注意。
选择主体时,绝对不能以出价高低作为唯一的选择标准,最好还是选择知根知底、实打实搞农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要注意签订好流转合同。不要怕麻烦,要逐条逐项对流转价格、流转期限、土地用途、租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用后如何恢复等进行全面约定,确保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维权。
最好还要找当地政府鉴证。通过政府主要是乡镇和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鉴证指导,有利于强化对转入主体经营资质、经营实力的鉴别,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保障。
谢邀!
我不知道什么叫以租代征。
我是农村人,家里种了几亩水稻,不敢让田地荒芜。虽然很不划算,但是吃着自己种出来的粮食很踏实!
由于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由于种田种地成本不断增高,利润空间缩小甚至亏本,在一些农村的偏僻的山村出现了田地撂荒的现象,有些山沟上百亩连片的耕地已经多年荒芜。看到这样的情形,经过了食不果腹生活阶段的人,不免心生焦虑。
从目前情况看来,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不少。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高。
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土地流转。种田大户可以通过租赁土地经营权而获得大量连片的土地,发展大规模农业生产,利用机械化操作,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扩大利润空间。
我们村庄处在一个比较小的丘陵地带,虽然靠近小城镇,交通便利,土地耕种条件不是很差,但是近些年也比出现了小部分耕地撂荒的现象。
我们把每家每户的耕地连片集中起来,流转给外地来承包的种田大户。每年每亩田地流转租赁费420元左右。虽然收入不多,但是总比荒芜要好。
农业生产正面临大洗牌,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粮食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因此,土地流转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流转费的多少,是可以协商的。在一些条件很差的地方,纵使没有流转费,让出去给种田大户,总比荒芜更好。随着农业发展的机制更加完善,土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是有希望的。
土地三权分置,农民不会失去土地,大可放心!
从我国目前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讲,“以租代征”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因为它在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划拨的情况下就私自将农业用地转变成了建设用地来进行开发,损失了耕地地力的同时也破坏了土地管理秩序。
然而这种行为近年来却屡见不鲜,个别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分红”和“高额租金”为噱头让农民把土地交了出去,以至于现在无法进行土地确权,也不能获得国家给到的相关补贴和政策红利。因此大家必须要分清楚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的最主要的2点区别以保证自己的土地权益。
1.租地方式合法性及用途不同
以租代征:非法租用,主要讲农民的耕地擅自用来做建设用地使用,比如盖房建厂等。其中多以欺骗农民的方式获得土地。
土地流转:合法租用,必须是农地农用,主要用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流转遵循农民个人意愿。
2.收益归属稳定性不同
以租代征:收益不透明,农民获得的租金通常被打了折扣或者截留。
土地流转:收益受法律保障,租金需按合同发给农民,不能扣缴。总的来讲,以租代征常常打着高利益的幌子让农民陷进去,大家还是需要多加警惕。
关于本次“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有何不同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