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已过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担保人的期限是多久?期限过了,还需不需要替借款人还债?
个人借款一般担保人期限为一年,如果过了期限,那么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超过8年时间,银行贷款担保人还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1、对于你的保证,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2、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银行未对你朋友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免除保证责任。
3、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如果你与银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银行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银行未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你免除保证责任。
4、因此,你需要核实是何种保证,以及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是否还在诉讼时效内等。
担保期限已过,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债权人需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限,如果约定了具体期间,按担保期间计算,如果约定不明,按2年计算,如果未约定期限,按6个月计算。不过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过期,还要看债权人是否在此期间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如果已经主张,担保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银行对担保人债务重新确定后,担保期限如何规定?
(一)《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三)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第六百九十条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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