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需要法律强制?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现行劳动法框架下,用人单位大都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其中的原因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解除而不得终止,因此对用人单位极为不利。
另外,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从用人单位违约成本上看,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将不再明显。
依照新法,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可能只有一点: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继续聘用某个劳动者,只要该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情况,用人单位将无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待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与企业签订协议,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分试用期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1.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单位与员工续签的合同只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即使签订为固定期限合同的表现形式,实质上仍然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点小伙伴们注意。2.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未满十年,对于合同签订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单位有决定权。3.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未满十年,单位与员工原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继续工作超过一年,视同已定立无固定期限合同。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二次签定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否则用人单位应从应当签定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由此得出,你单位是否违法,你及同事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需要比照以上条件予以判断。如需要后续帮助,可使用讨公道智能司法网的自助功能。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强迫员工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当然无效,员工要注意保留证据和及维权,例如,企业威胁签订协议的视频或录音,签订违法的协议,已经签订的满十年来的劳动合同,员工联名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等,这些将来可以用来推翻所签订的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协议,证明是被迫的举证材料。
既要保住工作,又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面对单位这种做法,只能留一手,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懂得保护自己,也是无奈之举,如果魄力大,不想干了,直接举报或通过仲裁委员会判决违法,痛快了,工作也没法继续了,权衡利弊处理吧。
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相关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本人不愿意或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而企业强迫员工签订的协议并不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还以胁迫手段签下这类协议本身在侵害员工的权益。
员工可以仲裁或诉讼请求判决该协议无效。
但是,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员工应当对受到的欺诈、胁迫的事实进行举证。主要是公司在胁迫时的录音和同事证词等。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胁迫的事实,那么就只能遵守这份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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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公司这么做显然是想规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也正是因为辞退处理员工要有法定理由限制企业的用工自由,所以企业才会让员工自己出具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那么哪些情形的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情形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就必须跟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拒绝。
那么像这位提问朋友说的公司要求员工出具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么一则书面说明或者承担显然是企业在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表现,这种书面说明也是无效的。员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还是必须签的,否则便剥夺了员工的基本劳动权利。
如果员工不想在这种企业继续做下去了,可以该声明排除了劳动者权利,免除企业法定责任为由,认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单位只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同意签订无固定合同,如何维权?
首先,单位违法有三,
1、工资晚发(如果提前已下发通知则可,如果其他人发了你的没发,那,你就要留心了)。
2、未签劳动合同时间超过一个月。
3、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你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只要不是自己主动提出签订有期限合同,单位和你签订有期限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违法行为追诉期2年😏)。
辞职并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后两种情况,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干或者发现只有你的工资没发,可以以这几点为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找劳动仲裁进行仲裁和要求单位给予赔偿,仲裁人员会帮助你的。
争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还要继续在单位工作,那就你就找HR单位好好商量,了解一下为什么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所有人都这样,那你坚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估计短时间难以凑效。如果是其他原因,那就解决好那个问题,打消单位的疑虑,和你签订无固定的劳动合同就成为可能。
以我的经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很小。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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