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现在)

法律百科 2025-07-10 2
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现在说明:
  1. 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录口供吗?
  2.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3. 工伤鉴定是否一定需要本人去?

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录口供吗?

工伤认定只要员工本人不是特殊情况不能到鉴定中心的都需要本人前去,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的时候,可以委托给家属或者代理人递交相关的申请书跟材料。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需要,为什么呢?

       因为,劳动者在工厂上班受到意外伤害后,第一时间通知公司领导,由公司上报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会尽快为你依法办理工伤认定。

        万一遇到有的公司不愿配合给你办理工伤事宜,你就自己找跟自己一起干活的一至三个工友,给你书面材料证言证词,附上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交到劳动部门就可以了。

       所以,不需要亲自去录口供。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不需要。

1、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即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只有劳动者亲自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才能对劳动者的工伤状况进行鉴定。

2、工伤鉴定可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劳动者本人申请,在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工伤鉴定时,劳动者本人可以去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应带上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做鉴定。

工伤鉴定是需要员工本人进行的,现场还需要对员工身份进行核对,所以必须亲自去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是否一定需要本人去?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是认定工伤等级以及后续的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工伤鉴定之前首先得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按职业病预防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