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离原岗位是一种处分吗(调离原岗位是一种处分吗为什么)
记过处分影响调整岗位吗?
法律分析:可以调整工作岗位,但是在警告执行期间不能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调离岗位是一种处分吗?
调离岗位并不一定是一种处分,它可以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调整措施。调离岗位可以是出于员工的个人意愿、职业发展需要或者是组织的战略调整等原因而进行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调离岗位也可能被视为一种处分,尤其是当调动是因为员工的不当行为、绩效问题或违反岗位要求而进行时。所以,调离岗位是否被视为处分,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动机来判断。
公司先降收入,后口头警告处分,最后调离岗位,怎么办?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有事说事,有理说事,就题目所问笔者说一下:
1,公司先降收入,后口头警告处分,最后调离岗位,楼主没说明原因,所以也无法准确回答。估且吧,是劳动者的错误而导致公司损失重大,一般会面临罚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就明文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总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这里不述说,后附截图,但降收入,调岗位,除非是劳动合同中明确了条款,不然公司都是非法的,至少警告处分,属于公司规章制度的条例,且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员工知晓且签名确认才能生效;
2,上述情况还有一种可能,按现实中的一般情况处理吧,公司降收入,调岗位,这么大幅度的带惩罚性的对待劳动者,依笔者的经验,绝大部分是公司违法的,口头警告处分可以理解,但降薪调岗,可以说基本都是用人单位的违法操作了,按照一般劳动争议流程,劳动者先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再投诉举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最后还不能解决的话,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只要有证据,劳动者百分百能赢,当然到了这一步,劳动者估计也上不了班了,可以给公司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有其它违法为由也一起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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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只说了一半,只说降薪,口头警告,调离工作岗位。为什么这样?
看问题要从正反两方面看。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公司接连不断给你处分。一定有原因,你给公司造成多大损失?造成多坏影响?可不可以挽回?你不说原因,不说事情来龙去脉,就无法评价谁对谁错?也无法评价这些处分轻量与否!
我觉得现在在你面前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找你的领导问清楚处分原因,是你的错,自己该承认错误就认错,该道谦就道谦,该请教请教,该学习学习,想在那里跌倒那里爬起,就卧薪尝胆,低头干活,东山再起,从头再来!二是,觉得有些委屈自己没错,领导找事,领导要安排人,你的替身己找好。毕竟现在单位没辞退你,你可骑驴找马,再攀高枝,另拜山头!
总之,无论如何,我觉得你都应站在不同角度来看现在的处境。若是自己有错是一回事,自己没错就另一回事!领导给你调换岗位,也许是原来岗位不适合你!我们都是局外人。只是推敲大概也许差不多!
自己好好想想,权衡利弊,想好了,想通了,就好啦!
走!留!决定权在你手里!
我觉得还是先想想自己有什么问题,是不是自己不能胜任以前的岗位,有没有和别人沟通过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哪些方面需要学习和提升,和资历比较久的取经,和直接领导坦诚沟通,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往最好的方向努力,即使最后离开也是自己的选择而不是被动的离开。
非常感谢悟空的邀请!
题主这种情况,相信很多人也有此种雷同的境遇,就是逼你辞职,我能够感受到题主是非常气愤的。
气愤归气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是要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护,为此作如下四点分析:
- 单位为什么要给你降薪,降薪有没有合理的合法的证据,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前面两款的情况,那用人单位这种降薪就是违法的;这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不接受,并且可以要求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也就是不能够降薪,按照原来的薪资执行。这里尤为关键的是,用人单位要拿出证据来,如果没有证据,用人单位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这两款是:(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为什么要口头警告你,是不是有上面两款规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的,那是可以口头警告的,如果拿不出证据,口头警告也是无效的,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根据的、违法的。
- 说调离工作岗位,是不是就是不能胜任工作?有没有给你培训这样一个动作?当然,也可以直接因为你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但所有的核心是要有证据证明不能够胜任工作,而不是舌头一说就行了。
- 那用人单位核心的目的是逼迫你辞职,因为他们一直会认为你主动辞职了就可以不用补偿了,这里的关键词你要让单位拿出证据来,如果拿不出证据,你是不能够同意降薪的,也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那么这个时候就弄僵了,怎么办呢?那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让第三方来介入这件事情,我想有可能得到的结果如下:
- 如果用人单位拿不出证据,那么你可以继续按原合同履行。
- 如你不愿意履行,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可以让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47条给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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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公司如果想要你走,那基本就不要留了,他按照这种程序来走的话,基本避开劳动保护的补偿机制了,其实就是变相让你走,又不想陪钱。如果你在的公司是小公司,基本就没什么办法,除非你有充分的资料体现公司是属于恶意开除
调离岗位属于什么性质?
调离岗位就是正常人事变动。比如,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调岗的好处就是能接触更多的业务,坏处就是需要重新去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
行政记大过调离执法岗位是什么意思?
受了处分调离执法岗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纯洁执法人员队伍的正确措施。法律是神圣的,人人应敬畏法律,而承担执法任务的人员代表着国家执行法律,首先就要对执法人员的品行和个人素质有很高的要求,打铁须要自身硬,只有这样,群众才能相信法律的公正,因此,执法人员违规违纪受到处分,就没有资格从事执法岗位的工作。
记大过是《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处分行为,最长18个月,在此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涨工资。调离岗位就简单了,因为接受处分,不让你在原岗位干,换一个新的岗位先呆着反省的意思。
答:行政记大过是根据所犯错误的情节,按照公务员条例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因为犯了错误,不适合继续在执法岗位行使执法工作。调离执法岗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严肃法律的纪律。离开执法岗位,更好的悔过自新、改正错误、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