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用人单位)
- 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这违法吗?
- 央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 什么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一年三个月的补偿?
- 公司可以单方面给员工解除社保吗?
-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这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形式都有明确规定的,你可以自己对照下法条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的情形。因为你表述太简单,无法直接解答。另外,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什么情形下员工可以主动解除,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如何解除才不违法等等,这些以后会发文写到。
央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首先员工在在职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的轻重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还有因为员工的操作失误而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是在无法挽回的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单位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一年三个月的补偿?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愿意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时,劳动者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符合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补偿。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按照第八十七条,获得经济赔偿金,但无论如果没有每满一年三个月工资。
至于劳动者是否属于经济补偿金还是经济赔偿金,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因为涉及的情形较多,在此不好一一列举。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可以单方面给员工解除社保吗?
在职员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停交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