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呢]

法律知识 2025-07-2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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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家庭土地分割,土地继承权怎么分?

家庭土地分割,土地继承权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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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我国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然后分给本集体的人来承包,但是请注意,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而不是个人承包制,意思就是说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所以,如果家庭中有一人去世或一人外嫁,是不会影响你们家承包的土地的,除非你们村委会重新调整分配土地方案,否则就不会改变现状。所以,你父亲去世是不会影响你们家的土地承包的,因为你们这个家还在,更不用引发继承问题,除非你们要分家,一户分成几户,并且原户同意分配土地才行

至于有人说,那两个姐姐在家也分到了土地,这里我们要知道,虽然我们国家农村是实行家庭承包制,但是在最初分配集体土地是要按人头分配的,你家里人多,那么你们家就多分点土地,你们家人少,要养活的人少,分的地就少,但是承包还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另外,一个集体内的土地是不能分给外面集体的人的,如果妇女外嫁,土地重新分配,也不会再分配给她的

这里我说一句题外话,题主对于继承的理解有误,如果是财产继承,虽然农村有儿子继承父母全部财产的传统,但这是不合理的,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子女都是法定第一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既然你提到母亲,母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拥有一半,同时也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子女如果要继承,首先要分一半还给母亲,子女再和母亲共同来继承父亲那一半遗产,当然,前提是没有遗嘱继承

以上,你知道了么

感谢邀请。

首先必须澄清一个概念,承包权不存在继承的概念,法律上没有继承的规定。

这个个案,如果前面两个女儿在婆家没有得到土地,她们属于该家庭承包土地的共有人,是有权利主张从家庭承包土地中分地的。当然,考虑到小女儿女婿承担了更多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向小的一方倾斜。

在农村,关于遗产、土地等等,怎么分,大部分时候,靠的不是法律,而是道德。

首先也要说明下,我们农民是没有土地继承权的,土地都是国家的,我们只有承包使用权。

不知道每个地方的政策是否相同,在我老家,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划分,50年不变。从我出生到现在,分给我的那亩田一直存在。

在我老家,女儿一旦出嫁,闺女的田地就归娘家人了,没有人结婚后,还要回娘家种田的,回娘家种自己的地,听起来太可笑了,不是吗?

但楼主如果情况特殊,可以考虑请村支书或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来帮忙合理分地,我开头也说了,农村的分,要靠道德。在农村,招了婿的女儿,毋庸置疑,负有赡养老人的更多责任,当然应该当家作主,分得更多的土地。

我以为首先得弄清一个问题,那就是两个姐姐当时分地时户口是不是在家是不是分到了承包地,如果是,毫无疑问,这里就应该有人家个人所分的承包地,其小妹也不应当剥夺两个姐姐的承包权力,以上情况如不是,则另当别论。其父母的承包地,由于小妹现在照顾母亲,也在一起生活,在征得两个姐姐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或全部由小妹耕种。承包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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