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婆写借条是合理的行为吗[买房公婆写借条是合理的行为吗怎么写]
儿媳妇买房向父亲打借条的款向万一小两口离婚能收回吗?
您好,借条应注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借款人姓名、用途、借款时间、还款时间、是否约定利息等。其中还款时间涉及您主张债权的时效问题,债权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如果您在债权到期后三年内未及时主张相应的权利,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另外,该笔借款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在双方离婚时应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处理,作为合法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偿还借款。
写名字是有关的,比如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如果只写男方的名字,是视为对男方的单方赠与,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写两个人名字,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写借款协议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特别约定。不写明还款日期到追讨之日为止,20年内有效。不写借款利息,可以按同期贷款利率算利息。
这个借款协议属于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公证是最好的,最稳妥,否则过两年搞不好你们自己都找不到了,更不用说其他问题
这一点我不赞同,儿媳妇向爸爸借钱买房子?还打借条?真是太可笑了?父母有钱帮助孩子一把有什么?难道等死了以后想带走?还不是给孩子们吗?等自己老了还怎么跟儿媳妇要钱养老呢?也打借条?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个儿媳妇你听好了,一定要把钱还给他?他想住进来收他房租?
我觉得你这问的问题就不对,父母都盼子女好,哪里还想那么多,还儿子离婚,钱乃身外之物,何必看那么紧呢?生儿养女的时候花的钱远不止你借给他的这点钱,别人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万万不能的,可能你就那么在乎这么点钱吗?拿孩子的一辈子的幸福去诅咒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如果在乎当初就不要生他养他,你的一辈子会过的更轻松,子女跟你耍赖不还你,你又能怎么样,去告他们告赢了又怎么样?赢的时候就是你全输的时候,既然借给他们了就别想他还与不还,这个是要看孩子自己孝不孝顺,孝顺的孩子一定会还你,离不离婚都是你儿子承担债务问题。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部分首付20万,如果让媳妇打借条,又怕引起矛盾,该怎么办?
为什么让儿媳打欠条,而不是想到让儿子打欠条?
是你对儿媳不够信任,让儿媳打欠条,怕将来儿媳不认帐。
让儿媳打欠条,是你还怕的是将来儿媳不孝顺,这个钱好耍回来养老用。
二十万对于有钱人来讲就是小菜一碟,可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户来讲不是一笔小数目。现在社会风气混乱驳杂,敬老爱老之风日下,对孩子们以后能否真心孝敬心存疑虑再所难免,毕竟不赡养父母的纠纷发生的太多了,父母多个心眼也在情理之中。现在儿媳当家的多数,让儿媳打欠条,也能避免将来儿媳说不知道不认帐的事情发生。
让儿媳打欠条又怕儿媳不高兴,这个你可以开诚公布地给儿子儿媳讲明,"这个钱如果我用不上了就不用你们还了,如果我还有用,你们就还需还我,为避免以后接外生枝,你夫妇应共同给我写个欠条”。这样讲儿子、儿媳共同签名比较公平。
不过,他们是婚后买房,不是他们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使将来离婚了,所买房屋也是他们婚后共同的财产。那么为买房所借的债务,也属于他们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儿媳没有打条,只要能证明有这个债务,就是双方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就避免了以后更大的麻烦。如果她们还想要钱救急,又不想打欠条,干脆让她们找别人去借好了。
打条也不能只让儿媳打,这样儿媳感觉你对她不信任,或者是对她有算计。所以,你就跟孑说好,让她们俩一起来找你借,打条就让儿子丶儿媳共同签字。
谢谢邀请:
儿子婚后买房父母拿出二十万做为部分首付,以解燃眉之急,然后想让儿媳打借条,又怕引起家庭矛盾,这事究竟应该怎么办?我想做以下解析。
一,我猜想你应该不止一个儿子,如果给大儿子出资买房,那你给二儿子买不买?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太富裕,就应该让儿子打借条,没必要非让儿媳妇去打,因为婚后的债权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将来你一旦用到这笔钱,儿媳妇没有不还你的理由。
二,这二十万也许是你的倾家之财,年岁大了自然也就没有劳动力了,你还想指着这笔钱做为养老之用,所以就想让她们打个借条,以备不时之需,这也在情理之中。
三,你儿子在家可能不太做主,凡事都是媳妇说了算,怕让他打借条媳妇又不认,就想让儿媳打个借条,其实大可不必,也不用太去纠结这件事。
做为小两口你们也要多为父母考虑考虑,她们这样做就必然有她们做的道理,要不是出于无耐她们也不会让你们去打借条的,别的再不想说什么,赶快去把借条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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