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仲裁是否可以诉讼
为什么有些案件只能仲裁,不能诉讼?
仲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仲裁,一种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提,也就是说出现了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才可以提起诉讼。
而普通仲裁,是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的约定是在某地的仲裁庭进行仲裁,那就不能再去诉讼。尤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地仲裁庭的名字,那就只能去仲裁。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独立裁决方式,所以一旦约定就不能再去变更。所以约定了仲裁就不能诉讼。
劳动仲裁调解后还可以起诉吗?
劳动仲裁调解之后还可以起诉。
我国劳动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2、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调解后还能起诉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达成协议调解书送达的不能提起诉讼,但可以申请再审。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前,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
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调解书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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