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

法律知识 2025-07-30 25
其实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寻衅滋事没立案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2. 寻衅滋事已过追诉期案例?

寻衅滋事没立案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已过追诉期案例?

以下是一个寻衅滋事已过追诉期的案例:

 

2007年1月31日下午15时,陈某甲在叔父陈某丙经营的沙场干活时,发现高某某的采沙船挖断了陈某丙沙场的运沙便道,陈某甲上前阻止并与高某某发生争吵。之后陈某甲将此事电话告知陈某丙,陈某丙叫人去沙场吓唬一下高某某。高某某顺手拿了一把弯刀追砍孙某某等人,在追砍过程中孙某某被绊倒,高某某用弯刀砍伤其臀部,陈某乙、陈某甲、彭某某、沈某某见状便从河坝里捡石头砸向高某某,高某某被打倒在地,孙某某、汪某某对其拳打脚踢,致其当场受伤昏迷,几人随后逃离现场。2007年8月15日经法医鉴定,高某某系被人用钝器击伤致颅骨骨折、右颧骨弓骨折、右尺骨中下段骨折、左右胸第九肋骨骨折且轻度移位,上述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伤。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已过追诉时效。检察院认为,虽然陈某乙、陈某甲、彭某某、沈某某、孙某某、汪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但由于已过追诉时效,故对其不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是否已过追诉时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后,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等情形,追诉时效可能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罪行的追诉时效期限;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追诉时效或具体法律问题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法律机构。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