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知识 2025-08-04 2
大家好,关于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如何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 停办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提前多少天?

如何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成功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后,从办理后的一个月开始正常领取,需要每个月的10号前前往社区进行登记,20号之后开始审核工作,5个到7个工作日以后开始对失业金进行发放;

2.

在发放失业金的期间想要暂停或取消失业金的领取,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

停办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提前多少天?

您好,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一般不需要职工自己取消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是有限制的,时间够了之后,下个月自动就会停发失业金。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 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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