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8-0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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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年工龄不签无固定合同怎么赔偿?
  2. 连续签订了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现在无故把我辞退,该怎么赔偿?
  3. 在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被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20年工龄不签无固定合同怎么赔偿?

20年工龄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企业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签订短周期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向你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1个月的经济补偿。并且你可以请求企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连续签订了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现在无故把我辞退,该怎么赔偿?

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应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被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裁员这个叫经济补偿 按N+1补偿 N是看你在公司服务年限 一年一个月 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 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额外再补一个月 因为无过失辞退需提前30天通知或补一个月工资 每个月的补偿的工资标准为你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有上限下限要求 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计发 不得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 否则按最高计发 在此区间内据实发放 补偿年限12年封顶

其次看公司有没有违规解约 因为你签的是无固定期限 所以裁员是你是优先留用人员 或者是不是孕期哺乳期 是否有工商职业病 在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等等 这样的话 公司是不能解约的 解约是要赔双倍的赔偿金的

公司如果有违规现象 建议走劳动仲裁

在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被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网友如是问

直接开门见山,即使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们在面对公司裁员时,也不会多拿赔偿。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简单地说,在面对裁员时,大家的赔偿算法是一样的。

裁员该给N+1还是2N?

公司裁员既不是给N+1,也不是2N。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裁员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即我们俗称的N倍赔偿。

+1,指的是代通金。在某些条件下,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公司想让员工马上离职,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这就是代通金。

2N指的是赔偿金,等于2倍的经济补偿,这是在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时,需要赔偿给员工的。

如果公司依法裁员,依法只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工作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

工作不满半年,按0.5计算。工作满半年,不满1年,按1计算。举个例子,小李在公司工作了5年又3个月,小李的工作年限为5.5。

平均工资:

这里的工资不仅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计件工资、业务提成、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加班费(有的个别地方不算加班费)。

举个例子:

小赵在公司干了6年又8个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每月还有餐补200,绩效工资2000。小赵的经济补偿=7×(5000+200+2000)=50400元。

补充说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应该优先留言吗?

《劳动合同法》第41条在讲到裁员时,有以下一段话: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这是不是意味着,公司不能裁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呢?不是的!这里的法律规定,我们不能死抠字眼。

在实际的劳动仲裁中,这段话起到的作用并不大。这是因为这段话不是强制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对公司的一种劝告,建议公司尽量别裁这3类员工。

而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裁员的员工类型,只有以下6类:

1.患有职业病,或正在做职业病鉴定的员工;

2.被鉴定为工伤的员工;

3.患病且在医疗期内的员工;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面对裁员,我们要注意什么?

一般裁员就两种套路,一是按照法律流程裁员,二是不按流程裁员。

如果公司依法裁员,我们只需要注意,经济补偿是否依法定标准计算。其它问题就随大流,不要想着闹闹就能多拿点,公司既然按法律规定来了,就不会怕员工来闹。

如果公司不依法裁员,一般会突然把员工,单独叫到一个房间。然后对该员工说,公司要裁员,你是其中一名,你可以选择拿N+1签字离职,也可以选择等着被公司辞退。

这种套路,网上有很多,具体可以概括为单独+突然+二选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公司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公司单独通知员工就已经违反流程了,还突然说明,就是错上加错了。

有人会问,依法裁员才给N,这种违法裁员给N+1,不是赚了吗?

如果这样想,的确是赚了。但是公司违法裁员,需要支付2N,这样一算是不是亏大了?

最后,还有一个要注意的。不管是依法裁员,还是违法裁员,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看清离职原因,还有赔偿金额。这两点空着,不要签。这两点写的与实际不符,也不要签。

写在最后

如果你的名字上了裁员名单,你会怎么办?

工作不好找,争取留下来的机会?

还是钱最实际,先把赔偿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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