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在协商好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上的的一致性,达成的共识,所以离婚后尽量不要再纠缠不清了,说什么为了孩子好,那为什么还要协议离婚呢?离婚就是跟前段的姻缘的分水岭,该放下就放下,特别是对孩子负责的一方,就要担起更大的责任。不要再去埋怨前任了,虽然有很多不甘,特别是付出多的一方。但是以后得生活还是要继续,真的不要再去纠缠不清,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如果再婚也会再去毁了另一个家庭,人还是该放就放下。努力去过好当下,以后的每一天,抚养好孩子才是对孩子的最大爱护。。
离婚制度作为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深厚的历史沿革: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总体上实行的是专权离婚制度。
专权离婚主义是指夫家或者夫本人单方面享有较多的离婚权,而妻本人没有离婚权或者离婚权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所以也称为男子专权离婚主义。
中世纪欧洲离婚制度的特征是实行禁止离婚主义。
近现代社会的离婚制度则经历了从有责主义离婚(过错离婚主义)到无责(目的)主义离婚再到破裂主义离婚(无过错离婚)。
有责主义离婚(过错离婚主义),夫妻一方得以对方有违背夫妻义务的特定过错或罪责行为,作为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其具有对有责一方配偶制裁的目的性。
无责(目的)主义离婚,虽非夫妻一方的主观过错或有责行为,但因一定的客观原因致使婚姻的目的无法达到,出现了对维持夫妻关系有直接影响的事实,不堪同居生活,法律规定仍可作为离婚理由诉请离婚。如一方有生理缺陷、患严重精神病或恶性疾病、生死不明、夫妻一定期限的分居等。
破裂主义离婚(无过错离婚),以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无法维持共同生活为理由,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可要求离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形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
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以下事项进行逐一审查:
1. 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双方意识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3. 是否对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的?
4. 是否办理过结婚登记?
事实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途径。
当离婚双方都符合上述条件时,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离婚依据是否达成调解可分为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首要审查依据。
诉讼离婚中,当事人应注意采集以下证据:
1. 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2. 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3. 如果涉及到抚养权的争夺,则应证明自己具有抚养能力。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法律角度:1、双方协议离婚。好聚好散,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2、单方要求离婚,法院调解前置,如果调解无效的,满足《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条件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死亡的,夫妻关系自然终止,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情理角度:1、没有孩子,这种情况可以痛痛快快的离婚。2、有孩子。这就需要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了。前一段高考刚结束出现了离婚热现象,一些父母为了减少对孩子学业的影响,所以一直选择隐忍,等孩子高考一结束他们就无所顾忌的离婚了。另外由于原生家庭对孩子的一生影响很大,所以两个人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不要离婚。退一步说,即使离婚了就能保证比现在过得幸福吗?
所以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谢谢邀请!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来直接解答这个问题:
在实践中,协议离婚要达成的话,需要双方的同意。
如果有共同财产分割,对于财产分割能达成一致,如果有小孩,对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方案都能够双方接受。另外如果有共同债务的话,对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也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如果这些能够谈成一致的话,那么协商离婚的成功几率还是很高的。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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